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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委員會舉行第十六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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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標準工時委員會發出:

  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會)今日(十月二十八日)舉行第十六次會議。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會後表示:「根據委員會過往討論,並參考專題工時統計調查和公眾參與及諮詢所得的結果,委員會原則上同意建議探討以立法方式規定一般僱主及僱員必須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當中須清楚訂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方法等與工時有關的條款(即『大框』)。除『大框』外,委員會亦正繼續探討進一步保障一些工資較低、技術較低及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即『小框』)的可行性。」

  「在今日的會議上,委員會檢視於去年進行的公眾諮詢及工時調查的主要結果、委員會探討工時政策方向的基本原則、考慮中的『大框』要點,以及與『小框』有關的社會因素,其中包括僱員健康、工作與生活平衡及勞資關係等,以及影響評估的初步主要結果。委員會亦同意除了在以往會議中曾討論的不同『小框』參數組合外,就每月工資金額不超過25,000元、每周工時超過44小時及超時工資率為1:1.5的僱員作詳細數據分析,供委員會參考。」

  「委員會會在進一步討論有關數據後,考慮推展進一步諮詢主要僱主組織、主要勞工團體、相關行業及專業團體等的工作,收集意見以便委員會撰寫報告時作參考。」

  梁智鴻醫生續說:「在探討工時政策的過程中,委員會須小心考慮各個因素,包括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以及不同情景對僱員、僱主、企業(尤其是中小企)、行業、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凝聚社會共識及釐定合適可行的工時政策方案。」

  標準工時委員會由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委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有關委員會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



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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