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交諮會聽取政府簡介接收東隧安排
***************

下稿代交通諮詢委員會發出:

  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委員今日(十月二十七日)聽取有關當東區海底隧道(東隧)的「建造、營運及移交」專營權於明年八月七日屆滿時政府接收隧道的安排,以及在較窄路段實施的交通管理措施。

  交諮會主席郭琳廣表示,委員知悉政府接收東隧後將不會改變隧道的實際運作。

  他說:「我們理解現時的隧道費及其他收費水平,以及涉及交通標誌的道路交通規例均不會受影響。換言之,對隧道使用者而言,東隧在政府接收前後並沒有任何分別。我們亦得悉政府會正如早前表示,研究如何合理分布三條過海隧道的交通流量。」

  委員獲悉政府正擬備修訂條例草案,把東隧納入政府隧道的法律框架,並廢除現行為東隧作為「建造、營運及移交」隧道提供法律基礎的法例。至於東隧在政府接收擁有權後的管理模式,政府會以公開招標方式批出「管理、營運及維修保養」合約,預計於二○一六年年初批出。為確保東隧順利移交,該合約要求承辦商按現時原有薪酬水平,優先僱用東隧專營公司的大部分現有員工。

  此外,政府在會議上向交諮會委員表示,政府一直有檢視並逐步增加香港各種道路類別的最低闊度。為提升較窄路段的行車安全,運輸署已實施適當的交通管理措施,例如豎立警告標誌、施加車輛限制和劃出讓車處。

   郭琳廣說:「從一些較為人熟悉的較窄路段的交通意外數字可見,這些路段的道路安全狀況普遍可接受。我們理解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所有道路,包括較窄路段的交通狀況和意外數字,並因應情況研究各種工程上和交通管理方面的措施。」



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1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