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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進一步減低發電廠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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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憲報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五份技術備忘錄》,以進一步減低發電廠在二○二○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從而進一步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新一份技術備忘錄是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頒布,將會把電力行業於二○二○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每年的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至7 670噸、21 270噸和585噸。與《第四份技術備忘錄》內所載列的二○一九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比較,建議中的《第五份技術備忘錄》將會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進一步收緊百分之十七,以及對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進一步收緊百分之十六。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說:「在訂定新的排放限額時,我們考慮了兩間電力公司(兩電)在二○二○年的預測用電需求下,進一步降低排放的空間。要符合新的排放限額,兩電將要減少倚賴燃煤發電。香港電燈有限公司須在二○一九年年底或之前添置一套新燃氣機組,以應付舊燃煤發電機組按計劃退役所造成的用電需求。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將致力在二○一八年以後除了按原定協議輸入大亞灣核電站七成的核電產量外,額外輸入一成核電。」

  「發電行業在二○一三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別佔全港總排放量的百分之四十七、百分之三十一及百分之十六。進一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總量上限將會有助改善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對於可能加入本地電力市場的新營辦商,我們會根據採用最佳可行減排技術的新燃氣機組的排放表現,分配排放限額。《第五份技術備忘錄》亦會沿用現有機制,以配合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

  政府在今年三月訂定未來燃料組合的計劃,打算在二○二○年把使用天然氣發電的比率增至約五成,並維持現行的臨時措施,繼續輸入大亞灣核電站八成的核電產量,令輸入的核電佔總燃料組合約百分之二十五。為配合政府二○二○年的燃料組合計劃,中電正就龍鼓灘發電廠安裝新燃氣機組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環保署在掌握有關機組的預計啟用日期及容量等更多資料後,會在二○一六年再次檢討《技術備忘錄》。

  新的《技術備忘錄》將在本年十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會,以期在二○一五年年底前生效。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26G(4)條,新的《技術備忘錄》生效不少於四年後,新的排放限額方具效力,即由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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