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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今日進行初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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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發出: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今日(十月二十日)進行初步聆訊。

  根據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於初步聆訊的陳詞,委員會考慮到其調查程序中,有人可能會受到批評,至今已向15名有關人士/機構發信,邀請他們考慮參與調查研訊或由法律代表出席調查研訊。有關人士/機構如下:

(1) 水務署;
(2) 香港房屋委員會;
(3) 有利建築有限公司;
(4) 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5) 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
(6) 瑞安承建有限公司;
(7) 明合有限公司;
(8) 何標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9) 金日工程有限公司;
(10)永興水喉渠務工程公司;
(11)森記水喉渠務有限公司;
(12)恆利工程公司;
(13)伍克明;
(14)林德深;以及
(15)張達欽。

  委員會已作出指示,要求上述人士/機構就特定事宜提交書面陳述、資料及/或材料;並於十月二十六日起陸續提交。委員會會決定是否有需要進一步要求提交書面陳述,以及何人須出席於十一月二日開始舉行的實質聆訊,並在宣誓下作供。

  委員會的代表大律師指出,委員會正進行相關程序,委聘至少三名專家證人,即香港科技大學的李行偉教授、哈佛醫學院的David Bellinger教授,以及英國的生物學和毒理學家John Fawell教授,以協助委員會的工作。三名專家證人涵蓋土木和環境工程、神經內科、毒理學等領域,以及有關監控食水含鉛量的國際指引和措施。Bellinger教授及Fawell教授均有與世界壎芠梒揭X作的豐富經驗。

  在初步聆訊中,委員會亦處理了其他程序上的事宜,包括聆訊所用的語言、各方的法律代表、證人作供的方式、索取於實質聆訊使用的文件及使用該等文件的限制,以及禁止於聆訊期間進行錄音或錄影等。

  為方便公眾,委員會決定聆訊一般將以粵語進行,並會於所有聆訊提供傳譯。除非委員會另有指示,否則所有聆訊將開放予傳媒及公眾人士旁聽。

  委員會將於十一月二日開始實質聆訊,聆訊地點設於中環炮台里一號的前終審法院大樓。每個聆訊日的聆訊時間為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聆訊時間表和其他相關安排會上載至委員會網頁: www.coi-drinkingwater.gov.hk。



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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