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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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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一五年十月第四十六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鳳凰優悅廣播有限公司(鳳凰優悅)申請豁免遵守節目規定

  通訊局批准鳳凰優悅的申請,豁免鳳凰優悅須根據其聲音廣播牌照(牌照)遵守持牌機構建議書所訂明有關鳳凰URadio綜合台(下稱「綜合台」)首播節目時數的規定。批准的有效日期追溯至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直至鳳凰優悅退還牌照(如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會)接納退還牌照)為止(下稱「過渡期」)。

  根據牌照,除非通訊局另作批准,否則鳳凰優悅須時刻遵守其在申請牌照時所提交的持牌機構建議書。根據該持牌機構建議書,鳳凰優悅須每天在綜合台提供17小時的首播節目。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鳳凰優悅向行會提交退還牌照的申請。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鳳凰優悅向通訊局申請豁免其在過渡期內遵守持牌機構建議書所訂明有關綜合台首播節目時數的規定。鳳凰優悅在申請中指出,綜合台會在過渡期內每天播放10小時首播節目,少於其在持牌機構建議書所承諾的17小時。鳳凰優悅補充,由於大部分員工會在二○一五年九月底離職,因此該台人手有限,難以作出其他安排。

  通訊局在考慮有關申請時,留意到鳳凰優悅已申請退還牌照,正待行會作出決定。在過渡期內,鳳凰優悅難以維持所需的人手和資源作全面廣播。現有安排顯示鳳凰優悅已盡其所能繼續為聽眾提供服務。鑑於鳳凰優悅的情況特殊,通訊局認為有理由豁免鳳凰優悅在過渡期內遵守其在持牌機構建議書有關首播節目的規定。有鑑於此,通訊局決定批准其申請。

中國聯通(香港)運營有限公司(中國聯通)的電訊服務中斷

  中國聯通分別於二○一五年四月三日及五日發生兩宗網絡故障事故,導致其電訊服務中斷,當中包括流動話音服務、短訊服務及流動數據服務。首宗事故為時24.5小時,約有75 000名中國聯通客戶受影響。次宗事故為時8.5小時,約有31 500名中國聯通客戶受影響。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已對兩宗事故完成調查。通訊局考慮過通訊辦提交的報告後,認為中國聯通在這兩宗事故中均沒有遵從其服務營辦商牌照的一般條件第5.1項的要求,該項條件規定持牌人必須向用戶經營、維持和提供良好、有效率及連續不斷的服務,令通訊局感到滿意。通訊局決定向中國聯通罰款10萬元。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決定》: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en/upload/343/Unicom_FinalDecision_e.pdf(只提供英文版本)。



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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