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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消費品安全上訴委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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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六日)宣布委任及再度委任成員,出任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第14條成立的上訴委員團,任期兩年,由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委員團成員名單如下(由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起):

主席
——
蕭一峰

副主席
———
楊綺娜

成員
——

(一)在消費品方面具備有關專長的科學家或科技專家

歐慧婷博士
支志明教授
關靜儀
           
(二)來自消費品工業的人士

李德剛
單曉斌
徐恩敏
           
(三)公眾人士

胡蘭英
李碧儀
黃政朗

  上訴委員會負責聆訊有關人士就海關關長按照《消費品安全條例》作出的執法決定或行動所提出的上訴。獲委任的上訴委員會的主席須由上訴委員團主席或副主席出任,委員包括上訴委員團各成員組別的一名成員。



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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