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增委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禁拖措施)主席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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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六日)宣布增加委任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禁拖措施)(上訴委員會)兩名主席及九名委員。

  政府因應實施禁止拖網捕魚措施,於二○一二年十一月成立上訴委員會,專責處理受禁拖措施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的特惠津貼上訴以及近岸拖網漁船船東所僱用的本地漁工的一筆過補助金上訴。

  上訴委員會共接獲858宗相關申請。有見上訴個案數目不少,政府已擴大上訴委員會的人數至五名主席及20名委員。自二○一四年九月起,上訴委員會已就30宗個案進行聆訊。

  政府發言人說:「為了加快處理上訴個案,並確保相關工作得以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我們認為進一步擴大上訴委員會的人數有助加多及加密聆訊次數。」

  兩名新增主席為盧敬輝及楊明悌,而九名新增委員是歐曮C、陳志榮、陳曉峰、陳延年博士、周健德、林寶苓、羅志遠、蘇國良及黃碧如。有關委任已經生效,任期至完成處理所有上訴個案為止。

  上訴委員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主席

張呂寶兒
費中明
許美嫦
麥業成
杜偉強
盧敬輝
楊明悌

委員

區倩q
陳曼詩
陳偉仲
陳榮堯
周厚澄
朱嘉濠教授
許明明
江子榮
龔靜儀
賴奇略教授
李家松
梁媛雯
盧暐基
魏明德
單錦城博士
陶嘉穎
田耕熹博士
黃詩詠
黃淑芸
容海恩
歐曮C
陳志榮
陳曉峰
陳延年博士
周健德
林寶苓
羅志遠
蘇國良
黃碧如

  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的法例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據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二○一一年六月十日通過的一次過援助方案,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若符合資格,可獲發放特惠津貼;以及參與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的自願回購計劃或透過其他方式處置其船隻的受影響近岸拖網漁船的船東所僱用的本地漁工,若符合資格,可獲發放一筆過補助金。
  
  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人士申請的有關事宜。該小組已大致完成審批工作,並已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部分申請人已到漁護署領取特惠津貼。若申請人對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決定不滿,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是非法定組織,專為處理有關的上訴個案而組成,秘書處設在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9樓食物及壎竻翩C

  上訴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就財務委員會在二○一一年六月十日通過的一次過援助方案中的特惠津貼及一筆過補助金:

* 確定由跨部門工作小組訂定有關處理及/或審批受影響人士申領特惠津貼的準則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對申請人(在公法意義上)公平合理;

* 確定跨部門工作小組就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和批出津貼的金額所作的決定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對特惠津貼申請人(在公法意義上)公平合理;
 
* 審視就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決定提出上訴的上訴人(或其代表)或有關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新或額外資料/證據,以及考慮這些資料/證據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

* 考慮是否維持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上訴人個案所作的決定或修正有關決定,以及在適當情況下釐定發放給上訴人的特惠津貼類別及金額 。



2015年10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