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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發現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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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今日(九月十七日)下午二時十分在喜靈州懲教所醫院病房內發現一名男性在囚人士右手前臂有傷痕,經調查後,發現他較早時在病房內利用原子筆自我傷害。

  經院所醫生治理後,該名在囚人士被轉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販毒罪而被判入獄。



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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