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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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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九月八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鄧國楨法官為法改會成員,第二個三年任期由二○一五年十月一日起開始。

  鄧國楨法官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他於二○一二年十月一日首次獲委任為法改會成員。法改會感謝鄧國楨法官過去三年來的寶貴貢獻,並相信他的法律專業知識將繼續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在這項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現任成員如下: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主席)
鄧國楨法官
林李靜文
李慧賢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鎮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2015年9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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