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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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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再度委任簡家驄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任期兩年,由明日(九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三十一日)表示:「我們歡迎簡先生繼續服務調解中心董事局,並衷心感謝簡先生在過去兩年任期期間為調解中心所作出的寶貴貢獻。」

  調解中心負責管理獨立持平的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該計劃為個別客戶在訴訟以外提供既獨立又費用相宜的途徑,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他們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由以下人士組成: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行政總裁。



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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