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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委員會舉行第十四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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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標準工時委員會發出:

  標準工時委員會今日(八月二十六日)舉行第十四次會議。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會後表示:「根據委員會過往討論,並參考專題工時統計調查和公眾參與及諮詢所得的結果,委員會原則上同意建議以立法方式實施有關僱員工時的政策。由於不同行業及職業的情況不同,故委員會認為工時政策應容許一定彈性,及『一刀切』立法方式並不合適。委員會原則上同意建議以立法方式規定一般僱主及僱員必須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當中須清楚訂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方法等與工時有關的條款(即『大框』)。」

  「在今日的會議上,委員進一步討論在『大框』下,書面僱傭合約須訂明的建議工時僱傭條款包括合約工時、用膳及休息時間、休息日安排、工資率、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方法等,以及其他相關事項,例如適用及豁免範圍、工時定義及違反『大框』的後果等。參考委員的建議,秘書處會跟進『大框』的具體設計及內容。」

  「此外,委員會在『大框』的大前提下,初步探討是否可以考慮配合其他適當措施,進一步保障一些工資較低,技術較低及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即『小框』)。委員會聽取了秘書處介紹不同參數組合對僱員及企業(特別是中小企)的影響評估結果。就對僱員的影響而言,儘管部分僱員可能受惠於標準工時及可能較高的超時工資率而薪酬獲得上升,但亦有部分僱員的工時或會因而減少,故他們也要承受一定的減薪風險。在企業層面,不同行業所受的影響不同,較長工時行業所受的影響較大,其潛在薪酬成本增幅普遍較大,承受能力亦可能較其他行業遜色。部分行業的薪酬成本增幅較為集中於中小企;因薪酬成本上升而可能轉盈為虧的企業亦多以中小企為主。」(主要結果載於附件。)

  「在宏觀層面,若僱員的工時被減至標準工時,僱主或需增聘人手填補,這將可能加劇現時勞動力不足的問題,並可能衍生出工資、通脹螺旋向上的效應。」

  「在下一次會議,委員會會進一步討論『大框』的可行性及聚焦探討『小框』對中長期宏觀經濟的影響,例如通脹、勞工市場彈性、人力需求和香港長遠競爭力等。」

  梁智鴻醫生續說:「在探討工時政策的過程中,委員會會小心考慮各個因素,包括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以及委員會的建議對僱員、僱主、企業(尤其是中小企)、行業、整體經濟和勞動市場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凝聚社會共識及釐定合適可行的工時政策方案。」

  「委員會並計劃就其稍後提出有關工時政策方向的初步建議,進一步諮詢主要僱主組織、主要勞工團體、相關行業及專業團體等,以收集意見作為撰寫委員會報告的參考。」

  「此外,秘書處已將委員會於去年進行公眾諮詢及專題工時統計調查的兩份顧問報告上載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tc/resources/index.html),歡迎公眾參閱。」

  標準工時委員會由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委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有關委員會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



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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