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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委員會舉行第十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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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標準工時委員會發出:

  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會)今日(七月二十二日)舉行第十三次會議。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會後表示:「根據委員會過往討論,並參考專題工時統計調查和公眾參與及諮詢所得的結果,委員會原則上同意建議以立法方式實施有關僱員工時的政策。在考慮到不同行業及職業的不同情況下,工時政策應容許一定彈性,故委員會認為『一刀切』立法方式並不合適。委員會原則上同意建議以立法方式規定一般僱主及僱員須以書面僱傭合約清楚訂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方法等與工時有關的條款(即『大框』),並在這大前提下,探討是否需要配合其他適當措施,進一步保障一些工資較低,技術較低及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即『小框』)。」

  「在今日的會議上,委員進一步討論『大框』的相關事項及聽取了秘書處簡介為『小框』進行相關數據分析及影響評估的建議框架。為探討是否應以『小框』在『大框』的大前提下進一步保障一些工資較低,技術較低及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委員會會在進行一些數據分析及影響評估時,採用以下的參數純粹作為參考:(i)僱員每月工資金額不超過10,000/12,000/15,000元;(ii)每周工作時數超過44/48/52小時;及(iii)超時工資率(即超時時薪相對原有時薪的倍數)為1.0/1.3/1.5倍。

  梁智鴻醫生續說:「在探討工時政策的過程中,委員會會小心考慮各個因素,當中包括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以及委員會的建議對僱員、僱主、企業(尤其是中小企)、行業和整體經濟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凝聚社會共識及釐定合適可行的工時政策方案。」

  「委員會計劃就其稍後提出有關工時政策方向的初步建議,進一步諮詢相關團體,以收集意見作為撰寫委員會報告的參考。」

  標準工時委員會由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委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有關委員會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



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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