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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有關青年發展政策及青年發展基金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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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青年發展政策及青年發展基金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今日討論的青年題目,民政局已經提交了文件,我就不在這�堶娃ヾA主要是想多聽議員對青年工作的意見。

  青年是世界的未來。我們相信香港明天會更好,就是寄望於年輕人。特區政府關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各個決策局和部門共同努力,從教育、就業和全人發展等範疇開展青年工作。

  香港是一個開放、自由、多元化的社會。民政事務局推動青年發展政策,鼓勵多元卓越文化,為不同志向的青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學習、培訓和個人發展機會。我們在過去數年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例如透過增撥資源予海外及內地的交流實習及義務工作計劃,為更多青年人提供鍛鍊機會,幫助他們擴闊視野。我們亦一直透過多種途徑,與青年人溝通,並撥款支持推展各項青年發展活動。

  現在,我簡介一下「青年發展基金」的內容。這是行政長官於年初宣布成立的。基金會將透過配對方式,資助非政府機構推出支持青年人創業的計劃。配對比例上限為1:2。例如,一個非政府機構若籌集了一百萬元資金支持青年人創業,此計劃最多可獲基金配對二百萬元資助。初訂每一個申請機構在每一期計劃可獲配對金額的上限為三百萬元。

  我們希望鼓勵更多非政府機構為年輕創業者提供有直接創業或營商經驗的導師,支援青年創業者,故此建議採取「宜寬不宜緊」的原則去界定何謂「非政府機構」。在這個原則下,非牟利組織、慈善團體、商會、專業團體或商業機構成立的非牟利機構等都可以提出申請。

  為確保青年創業者可就業務發展方向作出明智決定,參與配對的非政府機構必須同時提供支援,例如為青年創業者配對具相關經驗的導師定時跟進、提供業務資訊及專業指導、協助建立營商網絡等。

  我們要求創業者要在香港辦理商業登記,但為鼓勵青年人放眼世界及發掘在香港以外的機遇,基金不會將創業者的業務範圍規限於香港境內。

  政府會審慎監察參與配對的非政府機構。至於青年創業者向非政府機構遞交申請時,必須附上詳盡的營業計劃及預算,而且必須通過面試。資助批出後,青年創業者須定期向非政府機構匯報他們的財務和營運狀況。

  除創業活動以外,青年發展基金亦會資助非政府機構主辦現有各項資助計劃未能涵蓋的創新青年發展活動,不一定都要與創業有關。

  我們預計可於本年第四季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如撥款獲得批准,我們會在基金運作一段時間後檢討運作和成效。

  我希望委員支持民政事務局就「青年發展基金」的擬議安排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歡迎議員提問及提出意見。

完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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