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2015年〈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刊憲
******************************

  政府今日(七月十七日)在憲報刊登《2015年〈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即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規例》對利比亞施加制裁,以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2213號決議。」

  《修訂規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禁止裝上、運載或卸載來自利比亞,並經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裝運的原油;

*如任何來自利比亞的原油,是經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裝運的,則禁止從事關乎該等原油的金融交易;

*禁止向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提供若干服務;以及

*禁止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進入香港水域。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