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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八月一日起調高車輛廢氣測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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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今日(七月十三日)通過了經修訂《2015年道路交通條例(修訂附表10)令》,分兩階段調高在指定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進行廢氣測試的費用。新收費第一階段實施日期為八月一日,而第二階段將於二O一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調整的收費詳情載列於附件。

  政府發言人表示,現時的車輛廢氣測試費為$310,是在一九九八年按當時的怠速煙霧測試釐定,並以收回全部成本為準則。怠速測試現已被功率機輔助廢氣測試取代,以便更有效評估車輛廢氣排放,而有關測試涉及使用較昂貴設備和較長測試時間。測試費過去17年並沒有增加,是次調整可反映不同類別車輛現時進行廢氣測試的成本。車主適時修理和正確保養車輛,可避免車輛排放過量廢氣,這是車主的基本責任,只需妥善保養車輛,車主不會受增加的測試費用影響。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條例》)第77B條,運輸署署長為確定汽車是否符合車輛廢氣排放標準,可要求汽車的登記車主將車輛交由車輛廢氣測試中心測試。若車輛未能通過廢氣測試,可被運輸署取消車輛牌照。使用車輛廢氣測試服務的車主須向車輛廢氣測試中心繳付在《條例》附表10列明的測試費用。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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