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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嚴厲執法打擊蓄意違反法定最低工資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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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法定最低工資已調整至每小時32.5元。勞工處今日(七月十一日)提醒僱主就任何工資期須支付予僱員的工資,按僱員在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以平均計算,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勞工處發言人指出:「僱主欠付最低工資,屬於違反《僱傭條例》的工資規定。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一直嚴厲執法,對蓄意違反法定最低工資規定的欠薪個案進行深入調查,務求對違法僱主採取迅速的檢控行動。如有限公司違反法定最低工資是因董事或負責人士的同意、縱容或疏忽造成,我們亦會檢控有責任的董事及負責人士。」

  為配合五月一日起,法定最低工資已調整至每小時32.5元,勞工處的勞工督察在二○一五年五月至六月期間已進行合共7 169次的例行巡查以及針對個別行業而進行的執法行動,涵蓋了飲食、零售、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安老院舍、洗滌及乾洗服務、以及本地速遞服務等不同行業,共面見了20 750名僱員,向他們查察僱主有否遵從《最低工資條例》及解釋《最低工資條例》的條款,暫時未有發現涉嫌違反法定最低工資的個案,僱主遵行法例的情況整體令人滿意。

  勞工處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有效監察新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實施。僱員如懷疑其僱傭權益受損,可致電勞工處投訴熱線(2815 2200)舉報。勞工處收到舉報後,會盡快對懷疑個案作出調查。

  有關法定最低工資的規定,僱傭雙方可瀏覽上載在勞工處網頁(網址: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tent2_smw.htm)的《法定最低工資簡明指引》及其他參考指引,或致電查詢熱線2717 1771(由「1823」接聽)了解詳情。



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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