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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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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已委任15位新成員加入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並再度委任一位現任召集人兼成員及兩位現任成員。

  有關的委任是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相關條文作出,名單如下:

15位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陳偉文
鄭振興教授
鄭蕙心
招仲濠
馮漢光
陸楷博士
何玉慧
鄺瑞怡
盧華基
麥兆祥
李家慧
唐維鐘
徐漢文
袁妙齡
張國昌教授

一位召集人兼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Catherine Morley

兩位成員任期一年(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馮庭碩
黃慧群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九日)說:「財務匯報局是加強規管本港會計專業及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機構,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法律、會計及其他監管規定展開查訊。」

  「作為按《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委員團的工作對財務匯報局履行其法定職能十分重要。各成員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將為委員團的工作帶來裨益。」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亦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各名即將卸任的成員在過去對委員團作出的寶貴貢獻。」

  遇有需要查訊的案件,財務匯報局會從委員團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員組成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委員會),就有關不遵從規定的事宜,進行查訊。委員會會將有關個案的查訊報告提交財務匯報局,由該局進行審議,並按情況採取跟進行動。

  上述委任名單將於明日(七月十日)刊憲。



2015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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