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四題:出入境管制
************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二十九日,一名本會議員抵達馬來西亞吉隆坡擬出席當地一個有關六四事件及雨傘運動的講座時,遭拒絕入境。保安局局長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尊重各國及地區依當地法律審批外國人出入境,香港政府不會干預。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向馬來西亞當局查詢拒絕上述議員入境的原因及法律依據為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拒絕馬來西亞官員入境香港進行交流或出席講座,以示對該國政府拒絕讓本會議員入境的不滿?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一向關注港人在外的合法權益,並會在有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可行的協助。按照國際慣常做法,各地出入境管制當局會依照當地的法例及當時的情況,就外地人士入境進行檢查及審批。此外,按照國際慣例,各地出入境管制當局一般都不會就個別個案的決定,詳細解釋具體理由或其他細節。特區政府尊重其他地區按其法規進行出入境管理和所作出的決定,不會亦不應作出干預。入境事務處人員會依照法律和既定政策,處理來自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訪港旅客入境事宜。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