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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年報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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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委員會)二○一四年年報於今日(六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這份年報扼要報告委員會於二○一四年所處理的工作。

  委員會的職責是監察廉政公署(廉署)如何處理有關對該署及其人員不涉及刑事的投訴。委員會從獨立角度審議廉署就這些投訴所作的調查和結論,亦會檢視廉署的工作程序,若發現有可能導致投訴的情況,委員會會提出改善建議。

  在二○一四年,委員會共接獲十六宗有關廉署及其人員的投訴,涉及六十四項指控。另有兩項在二○一四年記錄的指控則涉及一宗於二○一三年接獲的投訴,而有關投訴人其後提出的新事宜。在二○一四年記錄的共六十六項指控中,百分之四十七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百分之四十五涉及疏忽職守、百分之五關乎濫用權力,而其餘百分之三則是關於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

  廉署會在對投訴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後,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在二○一四年,委員會共舉行三次會議,審議了二十一宗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關乎共六十八項指控。其中四宗投訴內的八項指控查明屬實或部分屬實,而廉署高級人員已向相關人員給予適當的訓示。在這一年內,委員會亦審議及通過了八份評估報告。初步調查顯示,這些投訴均缺乏理由或理據,無須正式展開調查。委員會同意,無須就這些投訴作進一步調查。

  在審議投訴時,委員會亦仔細檢視廉署的內部程序、指引和慣例。因應委員會在二○一四年審議的調查報告中所涉及的事宜,廉署已檢討並改善了若干運作程序。當中包括實施經修訂的工作程序,規定人員在記錄所檢取的電腦和相關配件時,必須作出詳細而準確的說明。此外,就與公務無關的事件而邀請政府人員以證人身分會見方面,廉署亦檢討並完善了有關程序。

  市民可於行政署網頁(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區辦事處查閱委員會的年報。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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