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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草壟及蠔殼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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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馬草壟及蠔殼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九日)說:「該核准圖顯示馬草壟及蠔殼圍地區概括的土地用途地帶,以便把該區的發展和重建計劃納入法定規劃管制之內。該圖亦提供規劃大綱,用以擬備較詳細的非法定圖則。政府在規劃公共工程和預留土地作各類用途時,會以這些詳細圖則作為依據。」

  規劃區佔地約500公頃,北面以深圳河南岸為界,東臨羅湖站和香港鐵路(東鐵線),南至大石磨,西抵大羅口。

  該區的整體規劃意向,是要加強自然保育、環境多樣性,推動文化遺產保育及康樂旅遊。該區的規劃意向,亦是要保存鄉郊特色及自然生境包括具有重要生態價值延棉相連的濕地綜合區、未受破壞的林地、低地河道生境,具獨特景觀的地點以及重要生態地區和該區內的高地景貌。

  河上鄉鷺鳥林與周邊的次生樹林及魚塘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佔地10.81公頃,以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

  共228.37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1)」地帶,涵蓋蠔殼圍的濕地綜合區,目的是保護及保存濕地和魚塘的生態價值。對於在此地帶內的任何用途改變,當局採取了「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原則。

  共198.2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涵蓋馬草壟、大石磨及鷓鴣坑的林地和長滿植物的山坡,以及認可的原居村民墓地。根據一般推定,此地帶不宜進行發展。

  約33.67公頃的土地劃為「農業」地帶,以保存和保護良好的農地、農場和魚塘作農業用途,以及保存在復耕及作其他農業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潛力的休耕農地。

  鷓鴣坑西面共9.15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生態旅舍」地帶,以生態旅舍的模式,推廣可持續發展的旅遊。

  共6.33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目的是就現有的認可鄉村(即料壆)和適宜作鄉村擴展的土地劃定界線。

  約1.62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目的是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馬草壟及蠔殼圍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NE-MTL/3,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北區民政事務處、上水區鄉事委員會及打鼓嶺區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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