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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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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屏山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600.19公頃,位處新界西北的西部,北至天水圍新市鎮、南達青山公路、東及元朗新市鎮、西止廈村/青山練靶場。

  七塊共約32.25公頃的土地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以作綜合發展/重建作住宅用途,並提供商業、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

  約16.44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甲類)」地帶,作高密度住宅發展。約15.78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乙類)」地帶,作中等密度的近郊住宅發展。約18.28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丙類)」地帶,作低層、低密度的住宅發展。約4.54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戊類)」地帶,以透過進行重建計劃,逐步淘汰現有的工業用途,改作住宅用途。這類計劃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

  約117.92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以反映現有的認可鄉村和其他鄉村的範圍,以及提供合適土地以作鄉村擴展。

  約18.49公頃的土地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這些土地位於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的擬議研究區內,以待進行深入的規劃研究。

  約9.86公頃位於橋頭圍的土地劃為「工業」地帶,作一般工業用途;而約12.22公頃的土地劃為「工業(丁類)」地帶,作不能設於普通分層工廠大廈的工業用途,及促進重建現時在鄉郊地區作工業用途的非正式工場。

  約19.32公頃的土地劃為「露天貯物」地帶,以滿足露天貯物用途的需求,以及把地帶內現有的露天貯物用途納入法定管制內。

  約16.74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的需要。此地帶包括橫洲食水配水庫、舊屏山警署(屏山鄧族文物館)及屏山天水圍文化康樂大樓。此外,約7.5公頃的土地劃為「休憩用地」地帶;另有37.17公頃的土地劃為「康樂」地帶,目的主要是進行康樂發展,為市民提供所需設施。

  約1.68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其中,「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歷史建築物保存作文化及社區用途」地帶包括聚星樓和達德公所;而「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與文物及文化旅遊有關用途」地帶則包括位於聚星樓附近和達德公所前面的兩塊土地,以提供配合文物及文化旅遊的設施或用途。

  約113.01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作為市區和近郊發展區的界限,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約112.43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以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

  屏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PS/16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屯門及元朗西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以及屏山鄉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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