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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公共屋h內的遊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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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公共屋h內有不少項長者/兒童遊樂設施損壞多時,但房屋署(房署)仍未予以更換或維修,受公屋居民詬病。房署發言人解釋,該等設施的維修工程遲遲未能進行是因為訂購有關的配件需時。與此同時,公屋遊樂場內的部分或全部遊樂設施因房署去年提升有關的安全標準而須更換。該等遊樂設施在維修或更換工程進行期間無法供公屋居民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房署每年收到多少宗涉及更換上述遊樂設施的查詢或投訴,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5年,房署為多少套遊樂設施進行維修或更換工程,並逐一列出(i)設施的類型、(ii)所涉屋h、(iii)工程類別(更換零件或整套設施)、(iv)所涉開支,以及(v)工程展開及完成日期;在該等設施當中,有多少套設施因應提升安全標準而須更換及更換的詳情為何;

(三)現時房署有否就維修遊樂設施的時間制訂服務承諾;若有,詳情為何;過去5年,達到該承諾的維修工程的數目佔總數的百分比為何;若否,房署會否制訂有關承諾;及

(四)房署現時有何指引或方法確保外判承辦商盡快完成遊樂設施的維修工程;房署會否檢討該等指引,以期改善維修工作?

答覆:

主席:

  就胡志偉議員提問的各部份,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香港房屋委員會一直以來因應各公共屋h的人口狀況,在各屋h提供合適的康樂設施,為居民提供休憩空間。

  房屋署重視公共屋h遊樂設施的維修保養,並致力透過維修保養工程提升康樂設施的安全水平。

  過去五年,房屋署共處理約3 100宗遊樂設施維修工程,其中包括更換常備組件(約佔41%)及需特別訂購組件和較大型維修(約佔59%)。有關維修工程分布全港各公共屋h。涉及的總開支約為5,500萬元。房屋署並沒有就遊樂設施的維修或更換細分其類型。根據紀錄,過去五年房屋署共接獲84宗有關遊樂設施的查詢或投訴;不過,房屋署並沒有就有關的查詢或投訴按區議會分區作統計。

  由於維修工程眾多,我們難以逐一列出各項工程的開展及完成日期。就涉及更換常備組件的維修工程而言,相關的維修保養合約規定承辦商於28天內完工。但若維修工程涉及更換需特別訂購的組件,由於訂購過程需時,又取決於個別零件是否需從外地運至本港,則不受此限。就二○一四/一五年度的維修工程而言,涉及更換常備組件的維修工程平均需時23.5天;所有維修工程,包括涉及需特別訂購組件、大型維修或整套更換等,則平均需時53.8天。

  現時,房屋署聘用獨立安全顧問,每兩年勘察一次全港公屋的遊樂設施。房屋署會根據顧問提交的報告,更新及替換合適組件,以提升其安全標準,保障居民安全。由於相關的更換工程與一般維修工程性質相同,房屋署未有特別就此類工程備存統計數字。

  由於不同的維修工程的複雜性不同,個別工程又牽涉需特別訂購組件,各工程之間時間差異可以很大,因此我們認為不宜制定整體服務承諾。然而,房屋署會繼續改善工程監管程序及加強合約管理等,以提升維修效率及安全水平。

  為確保外判承辦商的表現合乎要求,房屋署定期每三個月檢討各承辦商的工作表現,對表現欠佳的承辦商採取適當的規管行動,包括書面警告、傳召訓令、違約賠償及暫停投標等。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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