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塑膠購物袋收費已經全面推行,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人員上月(五月)向違反新規定的商戶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個案共有15宗。
環保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二日)表示,自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以來,運作大致暢順,絕大部分的零售商戶均遵從新規定,而市民亦普遍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環保習慣。
發言人指出,自新規定於四月一日全面推行以來,環保署人員共巡查了逾13,000個零售點。由五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間,環保署向違規商戶共發出1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違規事項主要為商戶售賣非食品時向顧客提供免費膠袋,涉及不同類型的店鋪,包括售賣五金及水喉器具、園藝用品或服裝的零售店、士多、藥房、報紙攤檔、小販攤檔,以及診所售賣牙刷等。此外,也有少部分違規個案涉及向顧客提供免費膠袋盛載氣密包裝的食品,包括盒裝的喉糖及已密封的袋裝飲品�}劑。
發言人提醒零售商戶必須遵守膠袋收費的法例要求,除可獲豁免的情況外,在零售貨品時如向顧客提供膠袋,便須向顧客收費,每個不少於五角。
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實施首月為適應期,環保署人員就巡查時發現違規的情況發出口頭警告。自五月一日起,環保署人員向違規商戶不會再作警告,而是直接發出2,0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或提出檢控。
發言人說:「我們巡查時發現,絕大部分的零售商戶都遵從膠袋收費的新規定,違規個案只屬少數,亦有更多市民選擇常備可重用的購物袋。環保署會繼續透過不同的渠道和公眾教育活動,向商戶和市民宣傳膠袋收費已全面推行,以及自備購物袋的信息,以減少耗用膠袋。」
發言人表示,商戶如收取多於五角的膠袋收費,或於法例可豁免收費的情況下收取膠袋費,商戶應於店鋪當眼處張貼告示,清楚向顧客解釋有關安排是基於公司政策而非法例要求,以免引起誤會。
更多有關膠袋收費的詳情,可瀏覽環保署的專題網頁:www.epd.gov.hk/epd/psb_charging,或致電專責熱線(電話:3152 2299)查詢。
完
2015年6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