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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修訂的《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加強對消費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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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所有主要的固定與流動網絡營辦商已由二○一五年五月一日起實施經修訂的《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業界守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今日(五月四日)對此表示讚許,並相信經修訂的《業界守則》有助進一步加強消費者在訂立電訊服務合約時所享有的保障。

  《業界守則》屬電訊業界的一項自我規管措施,由香港通訊業的業界組織香港通訊業聯會發出,旨在制訂對消費者和業界雙方均屬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合約安排,並針對消費者就電訊服務合約的各項主要投訴事宜提出改善措施,包括合約內容、終止合約、續約及客戶遷址等安排。《業界守則》適用於個人及住宅用戶新訂或續訂的電訊服務合約。電訊業界由二○一一年七月起已實施《業界守則》。

  通訊辦發言人說:「自二○一一年七月《業界守則》開始實施起,通訊辦接獲涉及電訊服務合約糾紛的投訴數字持續下降,由二○一二年的1 116宗下降至二○一三年的894宗,二○一四年更進一步下降至588宗。我們認為《業界守則》能夠有效地提高訂立合約過程的透明度和客戶的滿意度,並減少與合約有關的糾紛。」

  通訊辦在檢視及分析自《業界守則》實施以來所收到有關合約糾紛的消費者投訴後,向香港通訊業聯會提出多項建議,以進一步改善《業界守則》。香港通訊業聯會與各營辦商於二○一四年十月對《業界守則》作出相應修訂。《業界守則》主要的修訂內容包括:

*改善終止合約的安排,不得對客戶構成不便或涉及不合理的拖延;

*改善延長合約期或續約時向客戶發出書面確認的安排;

*合約須清楚列明如營辦商因未有網絡覆蓋而未能於客戶搬遷地址後繼續提供服務,所涉及的終止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或上限;

*合約須清楚列明合約期內第一期及最後一期月費的計算方法;以及

*鼓勵營辦商彈性推行更佳的冷靜期安排。

  經修訂的《業界守則》由二○一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通訊辦建議消費者在訂立新電訊服務合約或續訂現有服務合約時,應閱讀及清楚明白合約內容,以及有需要時可參考經修訂的《業界守則》的相關條文。如有任何疑問,應要求營辦商詳細解釋有關合約條款。就一些消費者特別關注的安排,包括續約及終止合約、月費的計算方法、以及服務遷址等,消費者應要求營辦商確認新訂立的服務合約符合經修訂的《業界守則》的規定。

  發言人續說:「通訊辦會繼續密切留意業界實施經修訂的《業界守則》及其成效。我們亦會根據實施守則的經驗和消費者的回應,與業界保持緊密合作,持續改善及加強《業界守則》對消費者的保障。此外,我們亦會舉辦公眾教育活動,讓市民了解經修訂的《業界守則》所提供的保障。」

  經修訂的《業界守則》全文,可瀏覽香港通訊業聯會網站
(www.cahk.hk/News/310/Industry_CoP_Telecom_Service_Contract.pdf)或通訊辦網站
(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education_corner/alerts/tsc/cpic/index.html#tic)。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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