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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香港結婚和離婚的趨勢及其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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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由二○一○至二○一三年,本港每年平均有逾5萬宗結婚個案,而離婚個案則自二○一○年的18 000多宗上升至二○一三年的22 000多宗。此外,再婚個案亦由二○一○年的16 000多宗上升至二○一三年的19 000多宗。關於本港結婚和離婚的趨勢及其對社會各方面,包括房屋、市民的生活及就業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本港的粗結婚率(即某年內登記結婚數目相對該年年中每千名人口的比率)及粗離婚率(即某年內獲頒布離婚令數目相對該年年中每千名人口的比率)分別為何;過去5年,每年獲頒布離婚令的人士的平均年齡為何;

(二)去年,再婚個案的數目為何;過去5年,每年的再婚個案當中,任何一方或雙方屬第二次或以上再婚的個案數目為何;

(三)過去5年,每年跨境婚姻的個案數目及百分比分別為何;當中新郎或新娘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個案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四)過去5年,當局每年收到公屋住戶因離婚而要求分戶的個案數目,以及當中獲批的個案數目為何;此類分戶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為何;

(五)針對離婚及再婚個案近年不斷增加,社會福利署及家庭計劃指導會等機構對離婚及再婚的人士及其家庭提供甚麼支援及輔導服務;有否評估該等服務在去年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及

(六)當局有否研究離婚及再婚個案近年不斷上升的趨勢對本港的人口結構、家庭構成、以及房屋、就業支援以至各項社會服務的需求所帶來的影響;若否,當局會否研究有關課題?

答覆:

主席:

  麥美娟議員的問題牽涉多個政策局及部門,特區政府的整體回應如下:

(一)在二○一四年,本港的粗結婚率及粗離婚率分別為7.8(註:二○一四年的粗結婚率為臨時數字)及2.76。司法機構並無就每年獲頒布離婚令人士的平均年齡,備存相關資料。

(二)由於相關資料仍在整理中,我們暫時未能提供二○一四年香港登記的再婚個案數目。由二○一○年至二○一三年,香港登記的再婚個案數目及當中任何一方或雙方屬第二次或以上再婚的個案數目如下:

年*    香港登記   在再婚個案當中,任何一方
      的再婚數目  或雙方屬第二次或以上再婚
             的個案數目
——    —————  ———————————— 
二○一○  16 642     913
二○一一  18 268    1 057
二○一二  19 542    1 574
二○一三  19 508    2 117

* 此為曆年,由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過去5年,每年跨境婚姻(註:跨境婚姻是指香港居民與內地人士的婚姻)的個案數目、其百分比及以性別劃分的跨境婚姻數目及百分比列於附表。

(四)根據合理分配公屋資源的原則,公屋家庭不可因離婚問題而獲得分配額外的公屋資源。戶主夫婦離婚後,其中一方須自行安排居所。若雙方未能就其原有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房屋署通常會把公屋租住權撥歸獲法庭判予子女管養權或戶籍內其他認可住客(如成年子女、父母和姻親等)選擇與其同住的一方;而另一方須遷離公屋單位。然而,若其有迫切住屋需要而且有值得體恤的理由,經社會福利署(社署)推薦後,房屋署可透過體恤安置安排其入住另一公屋單位。

  我們並沒有備存公屋住戶因離婚而獲編配額外公屋單位個案的數據。另外,由於透過體恤安置安排另一方入住另一公屋單位的個案的情況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所以我們並沒有備存這些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

(五)現時社署及非政府機構分布全港各區的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和兩間綜合服務中心,會透過本身及地區的網絡及早識別和介入有需要的家庭,包括離婚或再婚人士及其家人。這些中心的社工具備專業及相關的經驗和技巧,會全面評估離婚或再婚人士及其家人的需要及安排適切的服務,以協助他們克服困難及盡早恢復本身的家庭功能。中心提供一系列預防性、支援性和補救性的服務,包括家庭生活教育、親子活動、諮詢服務、義工培訓、外展服務、小組及活動、深入輔導、經濟援助及轉介服務等。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約37 200位或98%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使用者在接受服務後表示滿意,而約32 800位或97%服務使用者表示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所提升。

  有關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家計會)的工作,它致力提倡及推廣性與生殖健康及權利,為個人、家庭和社區提供有關資訊、教育、醫療及輔導服務。家計會並沒有特別為離婚或再婚家庭提供支援或輔導服務。

(六)為加強對有關家庭事務的認識,家庭議會一向有委聘大專院校和研究機構進行調查研究。在二○一四年,家庭議會委託的研究小組完成了「香港離婚狀況研究」。該項研究根據質量並重的數據探討香港的離婚問題。研究所得的結果已連同家庭議會的工作進度報告,於二○一四年六月九日提交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扼要來說,該項研究有助辨識香港離婚人口的結構及其社會經濟狀況、離婚趨勢、風險和保護因素、離婚帶來的影響,以及離婚家庭的需要。家庭議會將繼續協調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工作和意見,以落實研究提出的各項建議。



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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