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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四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L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本港僱員的工作時數及超時工作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僱員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為何,並按行業、工種及工資水平列出分項數字;
(二)現時全港僱員每周的平均超時工作時數為何,並按行業、工種、工資水平及補償方式列出分項數字;
(三)根據政府的估計,立法訂定標準工時為每周40、42、44、46或48小時會分別影響多少名僱員,他們所屬的行業和工種,以及他們的工資水平為何;及
(四)在制定標準工時法例前,當局會否制訂新措施,減少僱員無償超時工作的情況;會否進行相關調查,進一步了解僱員超時工作的原因和超時工作對他們生活的影響;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偉�L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成立的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會)曾委聘顧問公司於二○一四年六月至八月進行全港大型住戶統計調查,收集工時數據及有關資料,以便委員會就工時政策進行客觀及持平的討論。根據委員會早前公布的主要調查估算結果,本港僱員(3 142 500人)統計前七天總工時的平均數和中位數分別為43.5和44.0小時,但不同行業的工時情況有很大差異(統計前七天總工時的中位數由40.0至54.0小時不等)。當中,有228 300人在統計前七天曾從事有償(補薪及/或補假)超時工作,涉及的有償超時工作時數的中位數為5.0小時;而578 300人則曾從事沒有獲得工資或補假作償(無償)的超時工作,涉及的無償超時工作時數的中位數亦為5.0小時。
(三)委員會現時未有為不同的工時政策方案對僱員數目的影響作出評估。
(四)政府一直鼓勵僱主因應企業的規模、資源及文化,以及員工的家庭需要,採納各項不同形式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從而協助僱員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取得更佳平衡。勞工處會繼續透過不同的渠道和多元化的教育及宣傳活動,例如刊物、大型研討會、專題展覽、報章特稿、各大商會期刊及公共交通網絡刊登廣告,以及與企業行政人員和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進行定期的會面和交流,向社會人士持續宣揚有關信息。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勞工處更會加強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會推出報章專輯,報道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企業的成功個案,有關專輯亦會結集成書,派發給相關人士及團體,以鼓勵更多僱主實行有關措施。
完
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