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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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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四月十一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就塑膠購物袋收費的談話內容:

記者:膠袋收費實施以來,你覺得反應良好,怎樣看到主流民意都支持?另外,有關預先包裝的問題,現時不少零食都有「袋中袋」的情況,可如何減少使用膠袋,是否需要立法?

環境局局長:全面落實膠袋收費已實施了十日,口頭警告有20宗,主要是有個別商戶在應收取膠袋費時沒有收費,例如用以盛載氣密包裝的食品或非食品如電子產品的膠袋沒有收費,或提供個別回扣,或誤解法例,提供不織布袋時並沒有收費,也有個別商戶把豁免和非豁免的產品一同盛載。這些都是少數,大家也感覺到現時市面上市民對自備購物袋的習慣更為支持,所以我們會繼續留意這狀態,繼續去做。至於你提及有個別食品有「袋中袋」的狀況,我相信大家要了解,要減少濫用膠袋,是要透過立法和社會教育兩方面同時進行。我們也支持有環保團體提出相關約章,呼籲有關商戶從源頭減少濫用膠袋或過度包裝,同時他們也呼籲顧客作出選擇和適應,從行為上減少濫用膠袋。

記者:當局會否主動作出規管?例如有部分零食有多層膠袋的情況,會否考慮立法規管,而非只是透過其他方法,如環保團體作出呼籲?

環境局局長:我們有一個整全的藍圖,期望在十年內減少堆填區四成的棄置廢物。我們現時有數個相關的生產者責任計劃已在進行中,包括全面落實膠袋收費,和稍後推出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以及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這些都是我們在這幾年內正在進行或會推出的項目。不過,我們的藍圖也會在適當時間檢視是否需要加強規管有關包裝的狀態和其包裝物料,我們會在適當時候作出檢討。

記者:想繼續追問預先包裝的問題,是否有需要評估他們是否確實需要,或是未必能全面徹底減少預先包裝?

環境局局長:這是有一個平衡的需要。大家也明白,香港在日常生活上,有些食品需要獨立包裝,以保持食物壎糽M保存期,否則會造成更多廚餘的浪費,所以我們要平衡食品包裝和食物壎耵滌答k。

記者:你是否有留意到現時市面有食品確有包裝過度的現象?

環境局局長:我相信這個隨茠懋|變化會有不同的狀況,不過,精明的消費者是可以作出選擇的。

記者:膠袋收費全面實施了十日,有否發現條例有甚麼漏洞,或是有甚麼混淆、不清晰的地方?

環境局局長:我覺得大家主要在首月需要適應,因為今次涵蓋的零售層面增加了許多,由三千多個增至超過十萬個,當中由於需要平衡食物壎糽M其他相關的考慮,有一些新的豁免,大家希望有一個適應的時期。我相信法例的訂立是清晰的,例如有哪些需要收費,有哪些屬豁免的範疇。我希望經過一個月的適應期後,可以做到既環保,又可以減少大家的不便。

記者:局長,你剛才提及含有塑膠成分的不織布袋,是否因為信息不清晰,以致有商戶誤以為不需收費?你會否希望他們不再製造不織布袋,減少這問題?

環境局局長:我理解到,剛才提及有商戶免費提供不織布袋是相當個別的例子。我重申,今次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是涵蓋所有含塑膠成分的購物袋,即包括環保袋、不織布袋,以至含有塑膠或有塑膠手挽的紙袋等,也屬今次規管的範疇。我們希望透過一個適應期,可以讓大家了解法例涵蓋的範圍,作出守法的行為。



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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