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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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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十二名新成員,並再度委任十三名現任成員。所有任命由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新一屆上訴審裁處成員名單如下:

新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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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德
鄭中正
高朗
余義焜
賴顯榮
李耀榮
麥萃才博士
沐義棠
黃祖耀
曾志偉
曾錦燕
徐閔

再度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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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穎嫻
錢榮澤
丁晨
何超平
胡章宏博士
郭珮芳
林詩棋
林慧鈿
林振宇
劉瑞隆
劉殖強教授
黃慧群
容韻儀

  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三十日)宣布任命時表示:「上訴審裁處有效確保有關規管的決定達致合理和公平,提高有關規管機構的問責性。」

  政府亦讚揚即將卸任的陳錦榮、陳苑芬、張介教授、張英潮、朱國安、徐亦釗、關百忠、林潔蘭博士、馬衛利、潘新江、鄧宛舜及曾瑞昌。

  發言人說:「他們在上訴審裁處的服務,有效確保本港證券及期貨業界的適當規管。」

  上訴審裁處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法定審裁處,由一位法官擔任主席,負責處理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證監會認可的投資者賠償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作出指定類別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上訴審裁處現有兩位主席,包括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夏正民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石輝。



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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