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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區域供冷服務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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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區域供冷服務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衷心感謝《區域供冷服務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盧偉國議員和委員會的成員,以及立法會秘書處同事的努力,在四個多月內舉行了八次會議,委員會主席更聯同其他立法會議員親身實地視察啟德發展區區域供冷系統的設施。委員會對《條例草案》的條文作出詳細及深入的討論,並向我們提供了寶貴的意見,我在此表示衷心感謝。我亦感謝剛才發言的兩位議員所表達的意見。

  政府提出《條例草案》的目的,是為政府提供所需的法律依據,向使用區域供冷系統服務的用戶收取費用,並且授權機電工程署利用收費抵銷區域供冷系統的營運開支。《條例草案》亦就政府提供的區域供冷服務的事宜,包括服務收費,以及其他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區域供冷系統是具能源效益的空調系統,也是啟德發展區其中一項支持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環保基建設施。為推廣能源效益和節能,政府在立法會的支持下,於啟德發展區建造首個區域供冷系統。根據發展規劃,該區非住宅項目的總空調樓面面積合共約173萬平方米,所需的製冷量約為284兆瓦。

  與傳統氣冷式空調系統和獨立使用冷卻塔的水冷式空調系統比較,區域供冷系統可節省分別百分之三十五和百分之二十的用電量。世界各地例如美國、歐洲和新加坡,已廣泛採用這項技術。由於區域供冷系統的能源效益較高,在整個系統完成後,估計每年可節省高達8 500萬度電,減少排放接近六萬公噸二氧化碳。

  區域供冷系統除節能外,更會為用戶帶來其他效益,例如節省在樓宇裝設製冷機組的前期建築費用、避免空調機組的散熱器和製冷機組引致的噪音及震動、減少啟德區內的熱島效應、改善空氣質素及令樓宇設計更具彈性等等。

  該《條例草案》所訂明的建議收費可讓政府在區域供冷系統的三十年使用期內收回全部成本,而現時建議的收費較市場上的空調系統的成本為低。供冷費用會因長遠能源效益而降低。
 
  多謝陳克勤議員的提問,我想在此澄清有關工程開支的問題,其實工程的I、II期已經完成,基本上是符合我們的預計,並沒有超支。關於何秀蘭議員的關注,就公屋、居屋與這個議題的關注或關係的時候,我在此想說的是一般這些住宅樓宇是不會提供中央供冷,在資源善用方面的角度來看,在這些住宅提供中央供冷亦未必是最化算的做法。至於議員提到如果獲准用戶不交費將如何處理,其實機電工程署已承諾會盡量繼續供冷服務的穩定性。在實際操作方面獲准的用戶必須繳付按金,而按金應該可以應付約兩個月的費用。

  代主席,因應法案委員會的意見,政府對《條例草案》提出數項修正案,目的是要回應委員的建議,以及作出文字修訂。有關修正案均已呈交法案委員會考慮及討論,而法案委員會亦歡迎有關修正案。因此,我將會稍後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有關修正案,並會就有關修正案再作介紹。

  啟德區域供冷系統的第I期和第II期工程分別已於二○一三年第一季及二○一四年第三季竣工,兩期工程均在立法會核准預算內完成。該系統已向啟德郵輪碼頭大樓及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晴朗商場提供區域供冷服務。我們預期在今年年中開始向非政府用戶提供區域供冷系統服務並收取費用,因此有關法例有需要盡快獲立法會通過。

  代主席,我謹此動議恢復二讀辯論草案,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法案以及稍後在全體委員會階段動議的修正案,以便盡快通過法例並付諸實行。多謝代主席。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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