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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管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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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現時各出入境管制站(管制站)的運作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各管制站每年的總運作開支及各主要的開支類別(按管制站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三年,各政府部門每年在各管制站的人手編制(按管制站及部門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三年,各管制站每年的訪港旅客、香港居民,以及客運和貨運車輛的出入境次數分別為何(按管制站列出分項數字);

(四)各管制站有否任何收入(例如旅客過境徵稅及商戶租金等);如有,過去三年,各管制站每年的收入(按管制站及收入來源列出有關資料)及其用途;

(五)各管制站有否進行中或將會進行的擴建/設施改善工程;如有,工程的詳情及所涉預算開支為何;及

(六)有否計劃調整管制站的收費或開徵旅客入境稅,以增加各管制站的收入,補貼運作開支;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梁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涉及保安局和其他政策局及部門的工作範疇,以下是政府的綜合答覆。

(一)及(二)於管制站執行出入境管制、清關及檢疫措施等工作,主要由入境事務處、海關、警務處及壎芵p等部門負責。過去三年,上述部門在各管制站的人手編制,以及相關人手總開支,載於附表一。

  至於其他與管制站運作有關的開支,涉及多個不同政府部門的工作範疇,政府沒有備存分項數字。

(三)過去三年,經各管制站出入境的旅客量及車量,分別載於附表二及附表三。

(四)目前,特區政府沒有向經陸路或海路管制站出入境的人士收取離境稅。(海事處按乘客人數向境外線渡輪營辦商徵收上船費,每名乘客11元,以收回政府提供碼頭設施及相關服務成本的費用。有關費用並非稅項。)至於乘客從香港國際機場及港澳碼頭直升機場離開香港時,根據《飛機乘客離境稅條例》(第140章),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須繳交港幣120元的飛機乘客離境稅。過去三年收取的飛機乘客離境稅詳情如下:

財政年度     收取的飛機乘客離境稅總金額
             ($’000)
────     ─────────────
二○一二至一三      2,029,188
(實際收入)

二○一三至一四      2,244,034
(實際收入)

二○一四至一五      2,313,535
(修訂預算)

  政府沒有就其他與管制站有關的收入備存分項數字。根據政府一貫的公共理財原則,政府各項稅收及各部門的收入,會撥歸政府一般收入,有關資源會按照當前的優先次序分配至政府的各項工作和服務,以確保這些工作和服務切合社會各方面的需要。

(五)正在進行的管制站擴建或設施改善工程,載於附表四。

(六)根據政府一般的財務安排,各部門的運作開支,均由政府財政預算案相關部門開支總目下的撥款支付,並非由部門本身運作所得的收入作出補貼。這安排亦適用於管制站的運作開支。特區政府沒有開徵旅客入境稅的計劃。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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