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二十題:區議會與政府部門首長之間的溝通
**********************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自二○○八年起推行強化區議會角色和職能的措施,包括安排為公眾提供直接服務的部門的首長列席區議會會議,以加強政府與區議會之間的溝通。政府曾就此發出內部通告,指示22個部門的首長須在本屆區議會的任期(即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列席每個區議會的會議至少一次。另外,核心部門的代表須經常列席區議會會議,並在每個曆年/財政年度開始時,向地區管理委員會(區管會)和區議會提交該年度的地區工作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截至本年二月,已按上述通告列席和尚未列席現屆區議會會議的部門首長分別為何(按區議會分區逐一列出);部門首長未按指示列席區議會會議的原因為何,以及他們是否已作出安排,於本屆區議會任期結束前列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本人得悉,政府部門沒有派出官員列席區議會或其委員會會議的情況越來越普遍,當局有否評估有關的原因,以及「有關部門不夠重視與區議會的溝通」是否原因之一;若這是原因之一,當局有何改善措施;及

(三)本屆區議會任期開始至今,沒有按照上述通告的要求向區管會和區議會提交年度地區工作計劃的核心部門及其原因為何,以及該等部門會否盡快向有關的區管會及區議會提交該等文件?

答覆:

主席:

  區議會是政府推動地區行政的重要伙伴,政府一直十分重視與區議會及區議員的溝通和交流。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的答覆分別如下:

(一)為公眾提供直接服務的部門的首長會因應區議會會議議程和時間,盡量在每屆區議會會期內探訪十八區區議會,親身聽取議員的意見。截至二○一五年二月,部門首長共列席312次區議會會議。我們會盡量安排部門首長在餘下會期內列席其餘的區議會會議。有關資料見附件。

(二)核心部門代表定期出席區議會及其轄下委員會會議匯報工作進度及回應議員的提問。

  除了安排上述部門首長出席區議會會議外,政策局和部門不時就影響地區或全港的建議和計劃諮詢區議會,蒐集他們的意見。就此,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安排代表出席區議會會議。

  除了核心部門,區議會及其轄下委員會可邀請其他政策局及部門出席會議。因應會議議程和時間,相關政策局和部門會盡量安排合適代表出席會議。假如相關政策局或部門的代表未能出席區議會或其轄下委員會的會議,他們會向相關區議會或其轄下的委員會就問題提供書面回覆,或作出其他適當跟進。

(三)所有核心部門定期向地區管理委員會(區管會)報告地區工作。區管會整理其會議上討論過的事項、相關工作計劃和進度後會向區議會匯報,並會將意見予以整合。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