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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2014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無紙證券市場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新訂條文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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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4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無紙證券市場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新訂條文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動議二讀剛讀出的新分部的標題及新訂條文,內容已載列於發送給各委員的文件內。

  法案委員會法律顧問曾就《電子交易條例》在無紙證券制度下的適用事宜表達關注。因應他的關注,政府當局建議在條例草案加入第60A條,修訂《電子交易條例》附表1第4條,旨在為根據《印花稅條例》新增的第5AA(2)條,即按照印花稅署署長批准的新加蓋印花安排加蓋印花的成交單據,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使其可以電子形式訂立及簽立。

  法案委員會支持擬議的新訂條文。我懇請各位委員支持動議。多謝代主席。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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