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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一六至二○一七/一八學年「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計劃正式推行(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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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將於未來三個學年在官立及津貼中學推行「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計劃,為學生提供更多參與體育活動的機會,以加強推廣校園體育文化;提升學校的運動水平;及發掘有潛質的運動員。

  此外,計劃並為退役運動員提供平台汲取工作經驗,協助他們發展事業。

  康文署發言人今日(三月十六日)表示,鑑於在二○一二年九月開始推行的「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先導計劃有成效並得到參與學校、學生及退役運動員的正面評價,當局決定在二○一五/一六至二○一七/一八的學年繼續實施為期三年的「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計劃。

  計劃現已接受全港官立及津貼中學申請,四月十七日截止,學校名額將由先導計劃的十五個增至十八個;每間學校每年可獲的最高資助款額,亦會由三十萬增至三十五萬,為其學生推行體育活動,及聘請一名由退役運動員出任的「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推廣主任)籌辦有關活動。

  同時,參與學校必須向推廣主任提供培訓及支援,並配合推廣主任的進修需要,從而協助他們提升資歷及發展事業。

  計劃亦會提供共十八名「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職位,供具備中學程度,並曾接受最少兩年香港代表隊訓練及代表香港參加國際賽事的退役運動員投考。有興趣投身這職位的退役運動員,請於五月四日或之前提交申請。

  在二○一二/一三及二○一三/一四兩個學年,十五間參與先導計劃的學校的推廣主任為超過八萬六千名學生共舉辦了三百八十四項體育活動。

  「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計劃由民政事務局和康文署主辦,並獲教育局和香港體育學院協辦,以及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款資助。有關計劃及申請詳情,請瀏覽章程(附件)或計劃的網頁:
www.lcsd.gov.hk/tc/ssp/coordinator/coordinator_intro.html。



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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