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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全面推行膠袋收費(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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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鼓勵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由四月一日起,塑膠購物袋收費(膠袋收費)將全面推行。市民購物時自備購物袋,就可省回膠袋收費,亦可以為保護環境出一分力。

  四月一日起,全港所有商戶,不論其業務規模及性質,除可豁免收費的情況,只要在零售貨品時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便須向顧客收費,每個不少於五角,膠袋收費的收入由商戶保留。

  根據《2014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基於食品壎芠z由而使用的膠袋,例如盛載無包裝、非氣密包裝、冰凍或冷凍食品的膠袋,可獲豁免收費。此外,用於預先包裝的膠袋也可獲豁免收費,而隨服務提供的膠袋則不在規管範圍之內。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五日)表示,法例內訂出的豁免措施,已充分照顧到巿民日常所需和一般商戶的營商方式。他並作出呼籲:「即使在可豁免收費的情況下,無論商戶或市民也應盡量少用膠袋,實踐『惜物減廢』。」

  新措施生效後,環保署人員將會巡查各區零售點,並會以顧客身分檢視商戶是否遵守新規定。根據修訂條例,商戶如違反上述法例的規定,可被處以2,000元的定額罰款,甚或被檢控。

  於修訂條例生效後首個月,對於未有遵守法例規定的商戶,環保署會先作口頭警告,如有關商戶未有糾正違規行為,環保署才會採取執法行動。由第二個月開始,一旦發現違規情況,環保署在採取執法行動前將不會再作警告。

  自修訂條例於去年三月獲立法會通過後,環保署透過不同渠道和公眾教育活動,向商戶和市民宣傳新措施的信息。為協助零售業界作好準備,環保署至今已舉辦了60多場簡介會,涵蓋60多個零售業商會,向他們解釋有關膠袋收費的法例要求和提供意見。為協助地區零售商戶了解膠袋收費的詳情,自一月起,環保署安排人員陸續到各區零售店舖,向商戶派發宣傳物品介紹法例要求,提高他們對膠袋收費的認識,以及提醒他們四月一日起的運作模式必須符合相關法例的規定。同時,環保署已印製宣傳貼紙,以供店鋪貼在當眼地點,提醒市民和店員遵從有關環保法例。

  在巿民方面,環保署聯同十八區區議會,在全港各區舉辦地區簡介會及百多場不同類型的宣傳推廣活動。環保署亦製作了三段宣傳短片,介紹新措施的涵蓋範圍和豁免安排,有關宣傳短片正透過電視台、電台、互聯網、公共交通工具等播放。此外,環保署已在商場、屋苑和其他戶外廣告平台刊登廣告。

  環保署並與多個環保團體合作,自去年十二月起,陸續在不同的社區、學校、公共屋h和一些人流眾多的公眾地點,進行不同類型的教育及推廣活動。為了讓訪港旅客知悉新措施,環保署同時在機場和過境關口宣傳有關信息。隨茈|月一日正式生效的日期臨近,上述宣傳和公眾教育措施正逐步加強,並會持續至生效以後,盡快協助巿民適應新規定。

  更多有關膠袋收費的詳情,可瀏覽環保署的專題網頁:www.epd.gov.hk/epd/psb_charging,或致電專責熱線(電話:3152 2299)查詢。



2015年3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4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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