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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例管理會社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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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條例),今日(三月十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9,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去年八月巡查尖沙咀彌敦道一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社時,發現會社內的擺設與註冊圖則不符,在場人數比合格證明書的發證條件上限人數多,以及逃生途徑被阻塞。上述情況違反了合格證明書內的第3、6及12項條件。

  負責管理會社的男子因而被控違反條例第21(1)(a)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必須遵守證明書上的條件。當局會繼續執法行動,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



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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