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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譴責破壞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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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三月一日)下午有兩個團體在元朗市中心一帶進行公眾遊行,至元朗安寧路及壽富街,有遊行人士與圍觀者互相對罵及投擲雜物,更有多名遊行人士衝出馬路,影響商鋪營業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遊行結束後,仍有大批人士到處流竄,衝出青山公路─元朗段(元朗大馬路)及大棠路一帶,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有十多條巴士路線需要改道,他們沿途滋擾行人及商鋪,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造成極大影響。

  期間警方曾作出多次勸諭及警告,包括展示警告橫額,呼籲在場人士以理性及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但有關人士拒絕聽從,並不斷衝擊警方防線。為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採取了果斷行動,施放胡椒噴劑及使用警棍,以最低武力制止違法暴力行為及拘捕有關人士。

  至晚上八時三十分,警方在事件中共拘捕三十一男兩女,年齡介乎十三至七十四歲,他們涉嫌干犯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在公眾地方打架、普通襲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非禮。五名警務人員亦在事件中受傷。

  就參與公眾活動人士多次衝擊警方防線及破壞法紀的行為,警方予以譴責。警方會繼續調查事件,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貫以來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如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會果斷執法,以維持公共秩序及保障公共安全。



2015年3月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2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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