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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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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梁鎮宇為法改會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梁鎮宇是霍金路偉律師行的合夥人,他將接替已在法改會完成兩個三年任期的前成員白仲安。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感謝白仲安多年來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和意見。

  在這項新任命後,法改會的現任成員如下︰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主席)
鄧國楨法官
林李靜文
李慧賢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鎮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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