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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為在囚人士提供的更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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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當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過去五年每年平均約有8 000名本地成年在囚人士獲釋,而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用於協助在囚人士在獲釋後重新融入社會的撥款約有九億元。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獲釋的在囚人士當中,有多少人於在囚期間曾獲得職業訓練或其他形式的更生服務;會否更努力為仍未獲得此等服務的在囚人士提供相關服務;

(二)是否知悉在過去五年每年獲釋的在囚人士當中,有多少人於獲釋後在尋覓居所方面遇到困難,以及他們當中有多少人獲得政府當局協助尋覓居所;及

(三)會否更努力及增加撥款,協助在囚人士於在囚期間獲得工業訓練、職業訓練及教育,以及在他們獲釋後獲得就業及房屋方面的支援,以便他們更容易重新融入社會?

答覆︰

主席:

  懲教署一直致力為在囚人士提供安全及符合人道的環境,同時為他們提供合適的更生服務,協助他們於服刑期滿後順利融入社會。懲教署一直因應不同在囚人士的需要為他們提供適時及恰當的更生配套,例如福利和輔導服務、心理輔導、教育、職業訓練、釋前準備,以及根據相關法例的要求作釋後監管。部門亦與超過八十個非政府機構和志願團體緊密合作,在各懲教院所為在囚人士提供多元化的活動,包括宗教服務、興趣小組、文娛康樂活動、定期探訪,以及釋前輔導等。

  就問題的各部分,當局答覆如下:

(一)及(三)根據現行法例,除了因健康理由而獲批准豁免的在囚人士外,所有已被定罪的成年在囚人士均須參與懲教署安排的工作。透過每天參與工業生產的工作,在囚人士可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提升工作能力,包括學習一般通用的常識及技能,例如生產安排、品質管理及物流運作等。在二○一四年,在囚人士的工作人數每天平均約有4 400人。此外,部門亦積極為懲教工業添加職業訓練元素,以提供相關的技能訓練,包括由建造業議會提供的混凝土工、木工、金屬工中級工藝測試培訓,以及協助印刷工場的在囚人士通過資歷架構下設立的「過往資歷認可」機制獲得確認工作知識、技能和經驗等。

  除工作安排外,懲教署亦為在囚人士提供自願參與的市場導向職業訓練。在二○一三至二○一四財政年度,懲教署提供超過1 400個職業訓練名額,供判刑不少於六個月而剩餘刑期為三至二十四個月的合資格成年在囚人士自願報讀。在過往五年(即二○一○至二○一四年),每年約有900至1 100名獲釋的成年更生人士在服刑時曾自願參與部門提供的職業訓練。

  懲教署提供的職業訓練名額是因應需求而制訂,部門會因應在囚人士的報名情況,不時作出檢討以制訂課程名額。部門亦會定期與培訓機構商討,為在囚人士引入更多不同種類的巿場導向職業訓練課程,包括在二○一四年增辦護理員證書課程及優質的士司機(的士筆試)證書課程。懲教署會繼續不時檢視有關工業生產工作安排,並因應產品技術發展及就業市場情況,增設適合在囚人士參與的工種。

  至於教育服務方面,懲教署一直積極鼓勵成年在囚人士自我增值,在工餘時間修讀各類遙距或自學課程。懲教署致力協助成年在囚人士有效運用各認可教育機構的資源及專業服務,以取得認可學術資格。為支持及協助有志向學但須尋求經濟援助以支付學費、購買課本、輔助學習工具或教材,以及報考外間考試的在囚人士,懲教署成立多個由社會人士或團體捐款組成的教育基金,包括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在囚人士教育資助基金、關顧更生人士基金、更生基金及天使教育基金。在二○一四年,上述教育基金合共批款約135萬元予超過1 000名在囚人士,協助他們繼續進修。

  在釋前就業方面,懲教署安排獲釋前的本地在囚人士參加「釋前啟導課程」,課程內容包括一般社會福利服務、獲釋後可協助更生人士尋找工作的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資訊、社區設施簡介、求職面試技巧和勞工法例等。懲教署希望透過這些課程,讓在囚人士掌握獲釋後的生活知識,為重新融入社會作好準備。

  在囚人士獲釋後盡早投入工作有助他們順利融入社會。因此,懲教署一直與商業機構及相關工商協會保持緊密聯繫及合作,鼓勵僱主登記成為「愛心僱主」聘用更生人士。由釋前就業服務於二○一二年成立至二○一四年年底,已有超過350名僱主登記成為「愛心僱主」。

  此外,懲教署亦會評估所有本地所員(即教導所、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和戒毒所服刑人士)和判刑十二個月或以上的本地在囚人士的再犯風險和更生需要,為他們提供配對更生計劃,並把他們編入不同範疇的輔導或治療小組,協助他們提升教育水平及職業技能、戒除吸食毒品習慣、重建家庭關係、改善社交技巧、糾正犯罪思想、管理情緒和增強對社區支援的認識。

  懲教署會繼續因應社會的轉變及需要,積極檢討和加強各項更生服務和計劃,以及在社區內積極推廣更生工作。

(二)懲教署更生事務主任會在所有本地在囚人士獲釋前,主動了解他們獲釋後可能面對的困難及需要,從而作出適當的協助。過往五年(即二○一○年至二○一四年),每年約有1 600至1 800名本地在囚人士表示獲釋後在尋找住所方面遇到困難。懲教署已根據他們的意願,協助他們向房屋署申請公共房屋以解決他們的長遠房屋需要,及將有迫切房屋需要的個案轉介給非政府機構(包括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香港善導會)跟進。過往五個財政年度(即二○○九至二○一○年度至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香港善導會每年平均為剛獲釋的更生人士提供共805個月的租金津貼(註),並平均每年為369名更生人士提供住宿服務。

  懲教署會繼續與相關的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保持緊密聯繫,適時將有居住困難的在囚人士轉介給相關部門或機構跟進,從而提供適當的支援及協助。

註:每名更生人士最多可獲兩個月的「短期租金津貼」,有進一步經濟困難者可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的租金津貼。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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