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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專上學生在校內所獲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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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洛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最近有一名去年九月入讀本地專上院校的視障學生的家長向本人求助,指稱該學生至今仍未獲有關院校提供足夠的輔助器材,故此需要每天從家中攜帶沉重的輔助器材回校上課。關於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專上學生在校內所獲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該等專上學生的數目,並按院校及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會不會與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及各間專上院校商討,就向該等學生提供支援事宜制訂一套統一指引;若會,商討和制訂指引的工作計劃的詳情;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三)過去三年,政府和教資會每年向專上院校提供的有關撥款是多少,並按院校列出分項數字;會不會考慮改善有關的撥款政策、增加有關的撥款,以及向非政府機構撥款,以提供相關支援;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四)除了向專上院校提供財政支援外,會不會考慮在教育局內設立一個單位,統籌各專上院校向該等學生提供支援事宜;若會,詳情和時間表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就以上問題答覆如下:

(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資料,二○一四/一五學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副學位和學士學位課程的人數,按特殊教育需要的類別載列於附件一。二○一四/一五學年修讀公帑資助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副學位和學士學位課程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按特殊教育需要的類別及院校劃分的人數載於附件二。至於修讀自資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副學位和學士學位課程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方面,由於有關院校眾多,其規模與設備各有不同,有部分院校對公開數據及用途表示關注,因此我們沒有按個別院校列出有關數據。

(二)鑑於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專上學生需要各有不同,我們一直鼓勵政府、院校及不同的相關非政府機構互相分享資訊,從而討論、分享並交換有關支援各類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指引、守則及經驗。就此,教育局曾於二○一四年三月把一套由香港兒童腦科及體智發展學會、香港特殊學習障礙協會以及十所高等教育院校編訂的「香港專上院校支援有特殊學習困難學生指引」,發給本港其他專上院校,以回應院校提出的需要。我們會繼續與院校及相關非政府機構保持聯繫,鼓勵資訊分享。

(三)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而言,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撥款已被歸入撥予有關院校的整體補助金內,因此教資會未能提供用於支援這類學生的實際支出金額。

  至於政府資助的職業訓練局(職訓局)方面,自二○一三至一四財政年度起,教育局每年向其撥款1,200萬元,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購買所需的儀器和學習用具、提供心理和學生輔導,以及加強教與學的支援。另外,職訓局於二○一二/一三學年成立新的青年學院(青年學院(邱子文)),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及非華語學生提供專項支援。二○一二/一三及二○一三/一四學年,政府撥予營辦青年學院(邱子文)的資助金分別約為1,550萬元和2,070萬元。 

  此外,政府在二○一三年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及自資專上教育基金分別注資2,000萬元,共4,000萬元,設立獎學金,對值得讚揚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公帑資助及自資專上學生予以肯定,鼓勵他們在學業及其他方面追求卓越。每年約100名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學士學位和副學位課程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可獲頒此獎學金。

  為了進一步推廣傷健共融的文化,自二○一五年起,教資會會提供一次性的特別撥款共2,000萬元,根據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數目,按比例給予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讓院校推行額外措施,提升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服務。計劃為期兩年,讓共融文化植根校園,計劃完結後,院校須從整體補助金內調撥資源繼續提供有關措施。

(四)各專上院校會根據校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需要,為他們作出特別安排並提供支援服務。教資會及教育局現時的職能已包括與教資會資助及自資院校保持聯繫,跟進院校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事宜。教育局亦已成立了一個平台,按需要不定期組織工作坊、講座和分享資料等,讓專上院校工作時可互相參考和分享經驗。



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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