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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郊遊人士對郊野公園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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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思榮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傳媒報道,上月初有郊遊人士在大欖郊野公園大棠山道一帶採摘紅葉,又有郊遊人士於本年元旦清晨到鳳凰山觀看日出後遺下大量垃圾,更有人在山上以明火煮食及隨地便溺,情況令人側目。報道又指出,該等破壞郊野公園生態環境的行為時有發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每年接到郊遊人士破壞郊野公園生態環境(包括亂拋垃圾、非法生火及損害植物)的投訴宗數為何,以及該等數字有否上升趨勢;

(二)過去三年,當局向破壞郊野公園生態環境的人士提出檢控的宗數為何,並按所涉罪行類別分項列出(i)該數字及(ii)檢控結果;及

(三)有何具體改善措施,防止郊遊人士破壞郊野公園生態環境?

答覆:

主席:

(一)過去三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收到涉及破壞郊野公園環境的投訴宗數如下:95宗(二○一一至一二年);103宗(二○一二至一三年);110宗(二○一三至一四年)。投訴類別以留下垃圾為主,其次是破壞植物,過去三年投訴宗數錄得輕微上升。

(二)過去三年,涉及破壞郊野公園環境的罪行的檢控宗數及結果載於附件。

(三)漁護署定期派員在郊野公園巡邏,如發現有破壞郊野公園的行為,會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及《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漁護署人員亦會向在郊野公園範圍內亂拋垃圾及隨地吐痰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針對郊遊人士聚集的地點和時段,例如中秋節、清明節及重陽節期間鄰近墳區的郊野公園及在大棠觀賞紅葉的季節等,漁護署會加強宣傳,呼籲郊遊人士愛護郊野,以免郊野公園環境及設施遭受破壞;並按實際情況安排特別行動,對違例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為提升市民的保護環境、愛護郊野公園的意識,漁護署不時就有關信息舉辦宣傳教育活動予公眾及學生參與。例如在去年十二月至本年一月中旬,漁護署在大欖郊野公園大棠舉辦了導賞團、工作坊及減廢攤位遊戲,以提高大眾愛護環境的意識。而郊野公園義工亦在楓香林呼籲郊遊人士要愛護樹木。

  減廢方面,漁護署除了在遠足徑沿途增設告示,提醒遠足人士支持減廢及把垃圾帶走外,亦透過舉辦各類活動加強宣傳。而在去年十月至本年三月的郊遊旺季,漁護署展開了「郊野公園減廢計劃」。此計劃設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而郊野公園自然大使更到各個郊野公園遠足徑、郊遊場地及燒烤場地,向郊遊的人士傳遞減廢貼士及愛護郊野的信息。郊野公園義工巡邏隊亦會巡邏遠足徑及收集垃圾,以呼籲遠足及郊遊人士減少產生垃圾。

  漁護署會繼續透過執法、郊野公園管理工作,以及宣傳和教育活動方面的工作,以保護香港的郊野環境。



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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