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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行動巡查新界北區及元朗露天廢物回收場(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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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聯同消防處、食物環境壎芵p、規劃署和地政總署於一月底展開聯合執法行動,巡查了新界北區和元朗共十九個露天廢物回收場,並對涉嫌觸犯相關法例的場地及其負責人作進一步調查,對違規個案將會提出檢控。

  是次跨部門行動名為「奔雷行動」,主力抽查位於北區的恐龍坑、打鼓嶺及元朗的十八鄉、錦田等地的露天廢物回收場,檢視各回收場在污染管制、環境壎矷B消防安全、土地規劃及使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法例要求。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廢物回收場一般處理各類型的回收物料,不適當的場地管理會引致塵埃、廢物、污水等問題,不但對鄰近居民造成滋擾,更可能會污染環境及觸犯環保法例。此外,有關場地的消防安全、環境壎矷B土地規劃及土地使用等亦受相關法例及土地契約條款所監管。」

  是次聯合行動所巡查的露天廢物回收場主要經營回收電子及塑膠廢料。行動於上星期四(二月五日)結束,初步發現共二十宗涉嫌或懷疑違規的個案,包括三宗涉及化學廢物(例如液晶屏廢料)違規貯存、一宗懷疑過量貯存危險品的違規事項、四宗有關土地規劃的違例發展,以及十二宗懷疑非法構築物的個案。相關部門均就上述各違規事項作出跟進行動,包括發出警告、蒐集證據以作出檢控及土地契約執行行動等。

  在聯合行動期間,執法人員亦同時向場地負責人及其員工作出勸喻或派發宣傳單張,提醒他們有關法例的責任,並為改善場地的運作作出建議,以盡量減少對周邊環境及鄰近居民造成影響。環保署人員亦在場地附近抽取河水及泥土樣本作化驗,以檢測回收場的運作有否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發言人表示環保署與相關部門會不定期採取聯合行動,對違規的廢物回收場嚴厲執法,提醒業界及場地營運者須嚴格遵守法例及土地契約條款的規定,並保持良好的作業環境。



2015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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