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肺塵埃沉�荅f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第40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決議。
這項決議的目的是要增加《肺塵埃沉�荅f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簡稱《肺塵病條例》)下的五個補償項目的金額。《肺塵病條例》向因患上肺塵埃沉�荅f(肺塵病)及/或間皮瘤以致喪失工作能力的人士或以致死亡人士的家庭成員提供補償。按既定機制,這些補償金額是與《僱員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的補償金額每兩年一併檢討一次。如有需要作出調整,調整的幅度一般會參照檢討期間的物價和其他相關因素的變動作出調整。
按既定機制,我們就二○一二年至二○一三年期間相關調整指標的變動作出了檢討。檢討的結果顯示,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在檢討期間錄得8.88%的累積升幅。我們建議按照物價變動,將《肺塵病條例》的三個補償項目的金額調高8.88%。建議的修訂包括將親屬喪亡之痛的補償金額,由101,390元提高至110,390元。由於《肺塵病條例》下的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是與親屬喪亡之痛的補償金額掛鉤的,因此,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會自動隨親屬喪亡之痛的補償金額調整,由101,390元提高至110,390元。我們亦建議將殯殮費的上限由70,000元調高至76,220元。
另外,我們建議將護理及照顧方面的每月補償款額,由4,520元增至4,930元,以顧及自上次修訂補償金額後,在香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每月工資及膳食津貼的增幅。
至於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補償方面,我們則參考了一九九三年的做法,即考慮到過往法庭在傷亡訴訟就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而裁決的平均賠償金額,以訂定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補償金額。根據法律援助署所提供關於法庭在二○一三年就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賠償金額訂下的指引,我們建議將《肺塵病條例》下的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補償的每月金額由3,220元調高至4,650元,增幅達44.41%。有關建議可為肺塵病及間皮瘤患者提供更大的經濟援助。
上述建議已獲勞工顧問委員會及肺塵埃沉�荅f補償基金委員會通過,而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亦對建議表示支持。我們建議經修訂的補償金額由二○一五年三月五日起生效。
我希望議員支持並通過這項決議,讓肺塵病及間皮瘤患者或其家屬能盡早受惠。
多謝主席。
完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