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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因應油價下跌調低巴士票價及車用燃油零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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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過去半年,紐約期油和倫敦布蘭特期油的平均價格已從高峰下跌逾50%,運輸業的主要營運成本燃料費用理應大幅下降。他們指出,專營巴士公司(巴士公司)過往經常以油價高企令營運成本上升為理由向當局申請增加票價,惟當油價下降時巴士票價卻未見相應下調,以致出現巴士票價只加不減的情況。另外,有私家車車主及的士司機指出,車用燃油零售價格同期只向下調整約30%,令人懷疑油公司在國際油價上升時往往加得快而且加幅高,但油價回落時油公司就較遲才減價而且減幅偏低,令他們這班用家未能從中受惠。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要求巴士公司提供營運數據,以評估油價大幅下降對巴士公司營運成本的影響,並根據評估結果啟動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的程序,要求巴士公司調低巴士票價;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六個月,有否向油公司取得營運數據,以調查它們有否合謀操控油價;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措施促進車用燃油市場進一步開放,以加強油公司之間的競爭;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綜合運輸及房屋局和環境局對問題三個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政府理解市民對公共交通票價的關注。我們認為,票價應訂於合理的水平,既要顧及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亦須顧及公共交通營辦商的長遠財務可持續性,讓市民能繼續享有多元及具質素和成本效益的服務選擇。

  根據「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政府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決定是否需要調整專營巴士的票價以及調整的幅度,包括:

(i)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的運算結果;
(ii)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iii)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iv)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的回報;
(v)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及
(vi)服務的質及量。

  上文提及的方程式為:
(0.5x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0.5x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0.5x生產力增幅)。

  這方程式反映整體經濟情況,特別是運輸業界工資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更。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已包含燃油價格的變更。根據既定安排,方程式每季運算一次,若運算結果達到–2%的水平,政府便會主動檢討票價;檢討須考慮上述(ii)至(vi)的因素。

  此外,票價調整機制亦設有乘客回饋安排。按現時安排,當營辦商的投資回報率因整體成本及收入的變化而達到9.7%或以上的指標時,便會自動啟動安排,須將較指標所得為高的利潤透過票價優惠與乘客對分。部分專營巴士過去幾年按此安排一直有向乘客提供票價優惠。

  必須指出,燃料開支的變化固然會影響專營巴士服務的營運成本,但專營巴士服務的經營成本除了燃料開支外,還包括工資開支、維修、保險等多個元素,而這些成本元素開支(特別是勞工成本)近年基本上是持續向上。

  政府會繼續密切注視情況,並按票價調整機制處理專營巴士票價的事宜。

(二)香港車用燃油的零售價,一向是個別油公司按商業運作原則和本身的運作成本而釐定。然而,我們理解車用燃油價格對市民的影響。因此,我們一直監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以及與國際油價(以新加坡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的離岸價作指標)的升跌走勢的比較。我們亦一直和油公司聯絡,敦促他們當國際油價下跌時,盡快調低其零售價格,以減輕市民的負擔。

  根據我們的觀察,本地燃油零售價與新加坡離岸價(即普氏平均價)的走勢相若,但由於下列因素,變動的時間及幅度未必相同:

(1)普氏平均價每天均會變動,而油公司並非每天都調整其燃油零售價格;
(2)成品油入口價只是本地汽油零售價的其中一項成本。零售價亦包含稅項(無鉛汽油為每公升6.06元,柴油則免稅),以及其他各種營運成本,如地價、地租、人工、運輸、廣告、油庫運作等。油公司在調整價格時,除考慮成品油入口價格外,亦會考慮這些營運成本的變化;以及
(3)油公司普遍提供折扣及其他不同的優惠予客戶及駕駛者,所以燃油的實際售價比零售價低。

  國際原油價格在二○一四年七月初以來,累積下跌約五成。同期的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普氏平均價走勢亦相若。在這段期間,油公司已因應入口價回落,而將其無鉛汽油和柴油的價錢分別調低高達19次,最高累積減幅超過每公升3.2元。據我們觀察,這大致上與同期的國際油價走勢相若,亦即為其成品油入口價五成左右。

  綜合而言,在分析本地燃油售價的調整是否跟隨成品油入口價的改變而調整時,我們應考慮售價內成品油入口價的部分,而不應計及其他與國際油價調整沒有直接關連的組成部分(即稅項和其他營運成本)。因此,單純比較本地燃油零售價格的調整百分比與國際油價的調整百分比,並不是一個適切的比較。此外,由於油公司會向消費者提供各種折扣及其他不同的優惠,消費者實際要支付的價錢,會比油站所示的售價為低。

  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香港燃油產品的價格,一如其他消費商品的價格,應由市場釐定。我們會繼續監察油價的走勢,並敦促油公司當有空間時,盡快調低其零售價格,以減輕市民的負擔。

(三)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燃油的零售價格由市場決定,但政府一直致力確保燃油供應可靠,維持市場開放和消除進入市場的障礙,以促進競爭。政府自二○○三年已採取以下一系列措施,方便新經營者進入市場,包括:

(1)取消油站投標者必須持有特別進口牌照或燃油供應合約的規定;
(2)在現有油站的租約期滿後,取消讓現時的承租人自動續約的安排,而把油站用地推出招標;以及
(3)視乎土地供應情況,將油站用地以二至五幅為一批分批推出招標。新的招標方式有助新加入者盡快取得相當數量的油站用地及規模效益,從而在車用燃油市場中進行有效競爭。

  自引入新的招標安排後,兩個新營辦商合共投得52幅公開招標的加油站用地之中的31幅,成功進入市場;亦使原有的三個主要營辦商的油站數目份額由超過90%降至約70%。現時,本港已有五間油公司,以香港市場規模來說,已存在一定的競爭。事實上,消費者可透過不同方式取得折扣,而各油公司的各種折扣數額並不相同,這反映市場存在價格競爭。因此,我們認為這些措施已有效促進車用燃油市場的競爭。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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