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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關注審批基建項目撥款申請進度緩慢的問題」動議辯論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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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關注審批基建項目撥款申請進度緩慢的問題」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代主席:
 
  感謝各位議員就議案提出的意見。我在此先提供一些數據供大家參考,然後綜合回應一下。
 
  自從二零零八年金融海嘯之後,外圍環境欠佳,香港經濟在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三年的五年,平均每年增長僅為2.7%,預測去年的增長率是2.2%。外部需求疲弱,內部需求成為香港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柱。政府在金融海嘯後採取積極措施維持內部經濟穩定,維持適度基建投資是其中一環,既促進內部需求增長,亦開創就業機會。
 
  政府現時每年在基本工程的開支,約為700億元,相當於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約3%。若工程開支大幅縮減,將不利香港經濟增長、損害就業機會和民生。這除會直接影響建造業界從業員的生計外,其他相關行業如物料供應、採購、物流等亦將受牽連。現時外圍經濟仍然不穩,大幅削減工程開支將令本港經濟失去一個重要的增長來源。
 
  在全球化的大趨勢下,各經濟體之間的商貿關係日益緊密,香港作為細小而開放的經濟體,更需要維持良好的基建設施,以保持香港的長遠競爭力、促進社會和經濟持續發展。
 
  在考慮整體基本工程計劃時,我們不能單看眼前問題、只進行無爭議性的項目,而將更具策略重要性但同時具爭議性的項目無限期擱置。政府會維持在基建方面的適度投資,按香港的發展需要、個別工程的理據及在充分考慮整體財政的承擔能力及其他制約之下,找出適當平衡,制訂出最符合香港長遠利益的基本工程計劃,並按部就班地推展計劃。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工程項目撥款申請,在擬訂時間表時,均已通盤考慮各項目的重要性、急切性、落實進度、諮詢進度等。工程項目到財委會及工務小組之前,亦必須先完成相關的法律、規劃及諮詢等程序。雖然不同工程項目的內容以至政策目標都不盡相同,但它們的共同目標都是為推動香港發展,服務香港市民。各項目開展前的準備工作及所需時間都不同,而安排項目到立法會爭取撥款是實務工作,我們的目標是希望所有項目都能盡快獲得審核,時間表不會因工程屬某政策範疇便必然獲得優先處理,更不應因工程具爭議性而把它們無限期押後。
 
  剛才有議員提到基建超支嚴重。事實上,在過去十個立法年度,在約600項獲財委會通過撥款的基本工程項目之中,約百分之十需增加撥款,涉及金額只佔核准預算總額相當低的百分比。考慮到瞬息萬變的外圍環境,工務部門已盡力準確估算工程費用和控制工程開支。雖然部門已盡力制訂工程預算費,但因一些不可預知的情況,個別工程可能需要增加工程費用。
 
  一般而言,工程由立項到提升至甲級項目,需時數年甚至超過十年。期間因應社會需要及最新資料,往往須經多次在規模和要求上的改動。在提升至甲級後,也有其他的挑戰,如外圍經濟環境波動、工程遇上不可預見的困難等。雖然部門已盡力控制,但要完全避免工程費用超出核准預算,十分困難。希望議員明白,超支是個別情況。政府會繼續協調,有秩序地推展工程項目。

  有議員提到政府有很多「大白象」工程,好像所有基建項目都是「大白象」工程一樣,當然我不同意這個講法。我想指出,我們計劃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80多項新工程項目之中,工程費用合共約為700億元,當中大部分屬於醫院(例如擴建基督教聯合醫院)、學校、文康設施(例如牛頭角興建東九龍文化中心)、道路(例如西九龍填海發展的道路改善工程)、渠務及水務等工程,合共預算費用約為600億元。

  剛才有議員關注到近年工程價格上漲的情況。有見及近年工程價格上升,各政策局及工務部門會確保工程計劃內各細項和要求皆屬必須和平實、公帑用得其所,並會視乎工程項目的個別情況進行更細緻的前期工作,務求更清楚掌握工程風險,更準確評估造價。各工務部門亦會透過合宜的合約安排,鼓勵競爭以減低投標價格,以及和承建商分擔風險,鼓勵承建商按時及於預算內完成工程。政府亦會作出適當的協調,按部就班地推展各大小基本工程項目。

  亦有議員不同意我們撤回部分財委會的議程項目,事實上,因為財委會的「拉布」,令財委會出現了一個「塞車」的情況,二零一四至一五財政年度完結前有限的財委會會期,政府有必要考慮如何處理餘下項目,盡量減輕對相關政策措施造成的延誤。經審視後,政府認為餘下七個項目中,有四個項目可以放在二零一五至一六的財政預算中處理,這是合法,亦是合理的。另外,漁業發展貸款基金核准承擔額的項目及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兩個項目,需要留在財委會處理。
 
  增加漁業發展貸款基金核准承擔額的建議,是一個迫切的項目。若未能盡快落實有關的注資建議,將嚴重影響極需協助的漁民,特別是受禁拖措施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及漁民。根據立法會為成立貸款基金的決議案,這建議必須由財委會批准,因而不能納入二零一五至一六財政預算中。
 
  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有關的兩個項目亦是迫切的,主要原因是:
 
(一)有關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建議是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提出的,目的是要求財委會批准修訂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的開支預算,有關修訂必須於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內完成審議;
 
(二)為成立創新及科技局建議開設的首長級職位,需經財委會審議通過,如果新政策局的成立受到拖延,對政府推動本港創新及科技發展甚為不利。

  剛才我提到,政府計劃於本立法年度就80多個工程項目申請撥款,當中包括醫院、學校、社區設施、道路、與土地供應有關的項目以及政府大樓等等。得到立法會秘書處的協助和主席及各委員的合作,我們已加開了不少財委會和工務小組會議,但暫時審議進度仍然不容樂觀。
 
  香港是一個自由、多元的社會。社會上以至議會內對基本工程計劃有不同的聲音,自是正常不過。政府在推展工程項目時,會確保不同的看法都得到充分的考慮。我們不希望看到議會因為政治爭拗,阻礙工程的推展,造成無止境的內耗,虛度光陰。政府衷心希望,議會會實事求是,務實地審議基本工程項目,讓有利於民生及香港長遠發展的項目得以盡快落實,造福市民。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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