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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警方致力配合政府促進平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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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警方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旺角驅散支持佔領道路行動人士的行動期間,有警務人員涉嫌以歧視性言語辱罵南亞裔示威者。有市民關注警務人員所獲關於種族平等的培訓是否足夠。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種族歧視條例》(第602章)二○○八年制定至今,警方每年聯同平等機會委員會共舉辦了多少次工作坊,以提高在職警務人員的種族平等意識,以及每年有多少名警務人員參加;

(二)為員佐級及督察級警務人員提供的定期培訓課程當中,涉及人權和種族平等的課程的內容及所佔比例分別為何;及

(三)有否向高層警務人員提供人權和種族平等培訓課程;若有,培訓對象是哪些級別的警務人員;若否,會否考慮提供該等課程;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警方一向以一視同仁的原則及公正和尊重的態度為市民提供服務。警務人員須按照有關法例及政策,確保每位接受服務的市民,不論其性別、家庭崗位、種族、有否殘疾,都能得到平等的對待。警方也一直致力配合政府促進平等機會,以及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視。在一九九六年推出的「警隊抱負、目標及價值觀」中,警方已加入平等機會的元素,向警務人員灌輸要時刻與不同文化、背景及種族的人士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和睦共處的觀念。警方亦於二○○六年成立「關注非華裔族群工作小組」,負責檢討和評估警隊與少數族裔事宜有關的機制和措施,制訂方法加強與少數族裔社群的溝通和聯繫,以及與少數族裔社群攜手打擊罪行的警務策略。《種族歧視條例》(第602章)在二○○九年全面實施後,警方同年發出部門指令,要求警務人員清楚知悉條例的要求和有關規定。

  此外,警方一直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保持聯繫,從多方面提升警務人員在人權和平等機會方面的專業敏感度,指導警務人員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原則履行職務和責任,並須尊重人權,及以公平和體恤的態度為市民服務。

  就劉慧卿議員的提問,當局的回覆如下:

(一)在《種族歧視條例》實施後,警方曾聯同平機會舉辦一系列大型工作坊,向警隊人員,包括文職人員,闡釋有關條例,以提升他們對種族平等的認知;警方並就有關條例製作訓練日套件,加強人員為公眾提供服務時應有的種族平等意識。

  自二○一二年起,警方在督察/高級督察的初級指揮課程中加入由平機會主講的「反歧視條例介紹」工作坊,詳細講解本港的反歧視法例,包括《種族歧視條例》,至今合共為371名督察/高級督察舉辦了21次工作坊。此外,警務人員在基礎訓練和持續發展訓練期間,均會接受與《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及各項反歧視條例的條文和要求的相關訓練,警方在過往五年平均每年為約2,000名新入職及在職警務人員提供相關的培訓。

(二)及(三)警方重視向警務人員灌輸人權及平等機會等的價值觀。為確保警務人員對人權及平等機會有充分的認知,以及對本港的反歧視法例有充足的了解,香港警察學院在不同級別的警務人員的培訓中,視乎課程需要及編排,加入與保障人權、公民權利及平等機會等相關的課題。

  為新入職警務人員提供的基礎訓練,及為在職人員提供的訓練(例如刑事偵緝訓練課程及員佐級人員發展及晉升課程等)中,均涵蓋多項與人權及公民權利有關的內容,例如,有關《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刑事罪行(酷刑)條例》(第427章)及多項反歧視條例等相關法例的條文及要求;警隊價值觀內有關平等機會的觀念;與執行警務工作方面有關的人權及憲制保障的講解(包括被羈留人士可行使的權利、給予罪行受害者的幫助、個人資料與私隱等)。新入職警務人員的基礎訓練中,亦要求人員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社區服務,以加深他們對非華裔社群文化的認識,及增進相互的了解。為督察級至警司級人員提供的指揮課程中,與人權及種族平等相關的課題內容包括社區警政、種族歧視及個人資料與私隱等。

  同時,警方定期為前線警務人員舉辦不同課題的訓練日。針對人權及公民權利的保障,警方製作了多個訓練日套件,範疇包括本港的反歧視條例、非華裔人士的宗教及文化、被羈留人士、日常截停、查問及搜查時的技巧、處理受虐案件和接觸市民時所需的專業態度及溝通技巧等。

  此外,警方亦不時為各級人員舉辦講座和經驗交流會,例如由人權法專家及學者向督察及以上職級人員作專題講座以探討人權與執法之間的平衡,及由律師及平機會法律顧問向高級警司及總警司級人員講解社會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等課題的最新討論。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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