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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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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務處由今日(一月二十一日)起至一月二十七推行為期一周的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透過教育、宣傳及執法,減低涉及行人(特別是長者)的交通意外。
 
  警方於安全運動期間進行嚴厲的執法行動,除了票控亂過馬路或干犯嚴重違例事項的行人,亦會向違反輕微違例事項的行人發出口頭警告。各警察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亦會在全港多個地點,派發宣傳單張,加強行人對道路安全的意識,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發言人表示,行人通常違反的規則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在距離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或行人過路設施十五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以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進入車路等。
 
  根據警方數字,二○一四年一月至十一月,共有三千二百六十八名行人於交通意外中傷亡,當中五十八名行人死亡,四十二人為六十歲或以上的行人。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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