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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保安及護尷A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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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亮星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有三個錢箱從一輛行駛中的押款車掉下,大量鈔票散落路上,部分被途人撿走。有多名市民把拾獲的鈔票交由警方處理,但截至本月中仍有相當數量的鈔票未尋回。有市民指出,事件反映部分港人的守法意識薄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現時保安公司押運巨額現金時採用的裝備、安排及保安措施是否符合國際標準;若有評估,結果為何;當局有否就如何安全押運現金向保安公司提供指引;

(二)有否調查涉事保安公司在上述事件所採用的押運安排及裝備有否違反相關法例的規定;若有調查,結果為何;當局會否檢視需否就有關條例進行檢討及修訂,以作出更嚴格的規定及監管;及

(三)當局會否進行宣傳及教育工作,以加強港人守法意識及提升公民素質;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部分,當局綜合答覆如下:

  《保安及護尷A務條例》(法例第460章)(《條例》)的目的,是透過發牌制度,確保提供保安及護尷A務的人士及公司符合一定水平,以便協助執法部門防止及偵查罪案,保障市民生命財產。

  根據條例,任何提供保安服務的公司,必須領有由保安及護懋~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簽發的保安公司牌照。管理委員會已根據條例,制定審批保安公司牌照申請時所須考慮的事項(發牌事項)。發牌事項詳列保安公司須遵守的準則及要求,舉凡公司背景、人員訓練、保險事項、保安設備等,均有規定。其中,有關可提供武裝運送服務的第二類別保安公司牌照(亦即問題所述事件中保安公司所持的牌照),發牌事項對公司的護孺蒮琩捐囍雩埴茤M嚴格的規定,包括車輛的駕駛室須能防彈,車輛必須裝設警鐘,窗戶須予密封,以及車輛必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領有牌照和通過檢驗等。

  在收到保安公司牌照的申請後,管理委員會會先交由警務處的保安公司監察組(監察組)按照發牌事項對申請的公司進行調查。完成調查後,監察組會向管理委員會報告結果。管理委員會會根據結果,考慮是否批准牌照申請。

  監察組會向獲發牌照的保安公司進行年度檢查,以確保保安公司遵守牌照的規定。如發現有保安公司違反發牌條件,或服務水準低於要求,警方會視乎嚴重程度,警告或檢控該公司。如情況沒有改善,警方會考慮根據條例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該公司的保安牌照。

  至於問題所述事件,警方現正進行調查,包括涉事保安公司有否違反條例及牌照條件。另一方面,警方防止罪案科亦已要求有關公司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並會就相關保安服務的運作,向該公司及其他領有第二類別牌照的公司提供建議。

  香港市民普遍奉公守法。就是次事件,任何人士拾獲有關的鈔票,應盡快交還警方,否則可能干犯盜竊罪。至今已有數十名市民主動向警方交還涉案的款項,警方會繼續搜證並追查其餘款項的下落。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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