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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事務處與廣東省執法機關聯手破獲跨境偷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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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市公安局與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就越南籍非法入境者進行深入分析及情報交流,發現一個活躍於中港兩地專門安排越南籍人士偷渡來港的犯罪集團。經過多月來的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於一月九日至十三日,分別在粵港兩地採取一個代號「火網」的聯合行動,成功瓦解該偷渡集團。

  入境處發言人稱:「行動中,入境處出動過百名調查人員參與行動,突擊搜查44個地點,當中包括21個匿藏處及23個工作地點,共拘捕23名涉案人士,包括12男11女,年齡介乎23至61歲,當中包括10名香港居民、12名越南籍人士及1名內地居民。被捕的3名集團骨幹成員,他們涉嫌安排或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協助及教唆他人非法入境及非法入境後未得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至於被捕的12名越南籍人士,他們涉嫌非法入境及非法入境後未得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從事未經處長許可之工作、使用或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此外,入境處人員亦在是次行動中搜獲大量證物,當中包括9張偽造香港身份證、10張偽造香港身份證副本、1本經非法改動之越南出入境證及帳簿等。此外,內地執法部門於內地成功拘捕5名集團骨幹成員及4名準備偷渡前往香港的越南籍人士。」

  調查發現,該集團於越南招攬有意偷渡前往香港非法工作的越南籍人士,安排他們先由越南芒街以各自的越南證件合法進入廣西東興,並引領他們乘搭巴士前往深圳。他們一般會於深圳作短暫停留,等待集團成員安排匿藏於前往香港的貨櫃車拖架底部,並在清晨時分非法進入香港。當他們成功偷渡進入香港後,集團成員會為他們提供匿藏處,再安排他們從事非法工作。此外,集團成員亦會為偷渡人士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以掩飾其非法入境者身分,方便他們尋找工作。

  本處相信該集團已活躍超過三個月,集團每次收取越南籍偷渡人士港幣八千至一萬元的費用。入境處發言人表示,通過這次大規模掃蕩,該偷渡集團已徹底瓦解。入境處亦會繼續與各地執法機關合作,全力打擊跨境犯罪集團。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非法入境或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同時,任何人安排或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使用或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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