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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遊戲機(安全)(收費)(修訂)規例2015》今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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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動遊戲機(安全)條例》(第449章)下的《機動遊戲機(安全)(收費)規例2015》(《修訂規例》)今日(一月十六日)刊憲。

  《修訂規例》訂明對機電工程署轄下十五項指明的服務收費作出調整。根據最新的收費檢討,有關收費擬調高5.8%至20%不等,以達至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度價格水平下收回全部成本。新收費擬於今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現有及擬議的收費詳情載於附件一。

  在有關的十五項收費當中,十一項收費對上一次調整是在二○○○年十二月八日,而另外四項則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八日作出調整。

  建議調整的收費水平只會輕微影響機動遊戲機的擁有人或經營者(例如主題樂園的經營者),對一般市民的日常生活並無直接影響。此外,由於機動遊戲機的擁有人只需一次過繳付安裝或改裝機動遊戲機的費用,建議調整的收費對業界經營成本的影響非常輕微。

  載於附件二的《修訂規例》將於一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省覽。



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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