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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違例經營會社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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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公司因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今日(一月七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去年五月巡查尖沙咀厚福街一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社時,發現會社並非以合格證明書上顯示的名稱經營。

  作為合格證明書持有人的公司被控違反《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21(1)(c)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必須遵守證明書上的條件。當局會繼續執法行動,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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